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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投资项目联系人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21 10:19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2813

为畅通投资项目联系渠道,全面、及时掌握项目推进的困难问题,及时跟踪协调服务,促进项目顺利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项目和联系人

按照突出重点、对口联系、属地为主、上下联动的原则,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本行业有关项目,分别确定联系项目清单、安排联系人员。

(一)联系项目。联系项目为年度支撑项目中在建或者计划年内新开工的投资项目(含设备购置类项目)。其中,县级联系服务的项目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项目,市县共同联系服务的项目为市级项目、跨区域项目以及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项目。总投资不足5000万元的支撑项目,由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安排联系人进行联系服务。

(二)联系人。联系人原则上按照行业(站所)对口联系原则,由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含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副职担任(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原则上不作为具体项目的联系人,负责统筹做好本部门项目联系工作)。每名联系人联系项目原则上不多于3个,同一项目单位集中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统筹联系。已按照《师宗县企业联络员制度实施办法》确定联络员的企业,由企业联络员担任该企业实施项目的联系人。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联系人、联系项目清单于当年2月底前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联系名单确定后,各项目联系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联系项目单位进行初次沟通对接。联系人、联系项目发生变动的,由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调整,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适时公布。

二、联系人工作职责

项目联系人作为联系服务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收集问题。实时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全面收集项目困难问题,建立问题台账。

(二)解决问题。对收集的项目困难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三)报送问题。对联系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解决。

(四)宣传指导。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指导项目单位做好投资项目信息化平台有关信息更新工作。

三、联系工作机制

(一)联系沟通机制。项目联系人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保持与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业务人员的常态化联系,实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全面、及时收集项目困难问题;按照项目开工到场、建设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三到场等要求,每月至少深入现场1次,实地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对联系项目存在的困难问题,联系人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

(二)问题解决机制。实行首办负责制,对联系项目存在的前期、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由联系人全力协调解决,一般自问题收集之日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解决;不能解决的,联系人及时报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协调解决,本乡(镇、街道)、本部门能协调解决的,一般自问题收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明确回复解决办法;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仍不能协调解决的,按照《师宗县投资项目协商会办制度》的程序进行协商会办解决,并向项目单位做好解释说明。逾期未回复或者未向项目单位解释说明的,视为未办理。对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向项目单位解释说明。

事项办理回复时,联系人要填写《项目联系人收集解决项目问题统计表》(附件1),一份交由项目单位留存,一份由联系人所属乡(镇、街道)、行业部门留存。各乡(镇、街道)、县直行业主管部门于每月15日前,汇总本乡(镇、街道)、本行业部门该月问题收集解决情况,建立问题解决台账,填写《乡(镇、街道)、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问题收集解决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四、督查奖惩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督查室采取抽查、暗访等方式对项目联系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建立项目联系人投诉举报制度,县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县级投诉举报电话:0874—57511080874—5759960)。对服务项目成效好、项目单位评价高的联系人、有关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作风漂浮、问题收集办理不到位、服务成效不好的联系人和有关乡(镇、街道)及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对工作推进不力、严重影响项目建设的,实行责任倒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项目联系人、乡(镇、街道)、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其他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等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项目联系人收集解决项目问题统计表

            2.乡(镇、街道)、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问题收集解决情况汇总表

附件1

项目联系人收集解决项目问题统计表

             牵头联系行业主管部门:      联系人:

项目

名称

所在

地点

总投资

(万元)

项目反映的

问题

问题类别

是否解决

解决措施

解决时限

未解决的

原因

是否向项目单位进行反馈

备注

1












2












3












4












5




































             备注:问题类别包括资金、土地、环评、规划等

       附件2

乡镇(街道)、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问题收集解决情况汇总表

             行业主管部门: (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项目

名称

所在

地点

总投资

(万元)

项目反映的

问题

问题类别

是否解决

解决措施

解决时限

未解决的原因

是否向项目单位

进行反馈

备注

1












2












3












4












5




































             备注:问题类别包括资金、土地、环评、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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