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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 2025-08-18 17:05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六、结论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项目投资备案证

附件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4联合选址意见

附件5项目用地范围三区三线”情况查询结果的复函

附件6项目入园证明

附件7项目场地租赁合同

附件8环评合同

附件9环境质量现状补充检测报告

附件10情况说明

附件11生物质颗粒检验报告

附件12环评单位内部审核记录表

附件13环评单位进度管理表

附件14:企业确认表

附件15会议纪要及修改对照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

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

附图5:项目与产业园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6:项目与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位置关系

附图7项目所在大同片区水文地质图1:10000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504-530323-04-01-830329

建设单位联系人

X

联系方式

1821386XXXX

建设地点

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

地理坐标

东经104°436.425,北纬24°4652.976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二、石油、煤炭及

其他燃料加工业 43生物质燃料加工254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504-530323-04-01-830329

总投资(万元)

280

环保投资(万元)

36.9

环保投资占比(%

13.18

施工工期

4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4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如下: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建设情况

(设置专项理由)

是否设置专项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废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规定的污染物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废矿物油,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口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1.文件名称

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

2.审查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

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的批复》(曲政复〔202332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1.文件名称

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2.审查机关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函﹝202234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一、本项目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产业布局及产业发展方向如下:

1.规划范围及用地面积

园区总体规划面积为20.49km2,包括大同和矣腊两个片区,形成“一区两片”的空间格局。其中大同片区规划面积为17.47km21746.69hm2),规划范围北至白午厦村南部、南至大芦柴冲村北部、东至白马山(嘉华水泥厂)、西至子午大道。

2.产业布局

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目前已逐渐形成“一园两片,多个产业区”的产业发展格局。规划延续“园中园”的产业格局,科学谋划各专业产业组团的发展方向和特色主导产业,实现专业产业组团个性化、特色化发展,壮大“园中园”经济实力。大同片区:主要发展不锈钢冶炼及深加工产业、建筑建材产业、生物资源加工产业、综合加工产业、现代服务产业。

3.产业发展方向

云南师宗产业园区依托现有产能,形成以不锈钢冶炼及深加工为主导,以建筑建材产业(以新型建材为主)、生物资源加工产业(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为辅助,面向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木材加工、煤制品、物流产业、节能环保等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根据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综合加工产业区B——重点发展木材加工及生物医药产业,配套发展相关产业;该项目为“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主要以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等为原料,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规划。目在开展环评前已征询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入园意见,通过其反馈函,本项目符合师宗产业园区规划,同意本项目入园。本项目与园区规划位置关系见附图5,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函件见附件6本项目已于20254月取得师宗县重点投资项目联合会商意见表(详见附件4)。根据联合会商意见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水务、林草、应急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均同意项目选址。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本项目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2、表1-3所示

1-2   项目与规划环评影响报告书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规划环评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项目环评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规模、能源及资源的使用、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主要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及评价,并预测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目标。建设项目的引入必须严格遵守园区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对建设项目的规模、清洁生产水平、节能减排、总量控制及生态保护要求等均要充分考虑规划环评的要求。鉴于该区域周边分布有较多的耕地、村庄等敏感区域,对于规划产业中相关建设项目,需重点关注对水资源、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评价,严格环保门槛。

本次环评已针对项目的工程特点、规模、能源及资源的使用、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主要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及评价,通过核算,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园区大同片区环境准入条件,满足园区规划。本项目不使用燃煤、天然气等,使用电能和生物质颗粒,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本项目热风炉烘干废气经管道连接至旋流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破碎机、粉碎机产生的粉尘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根据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简单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运营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符合

2

工程分析。工艺先进性的审查,重点开展工程分析,详细分析建设项目工艺流程,污染物的产污环节、种类和产生量。评价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不同的行业其特征污染物不同,应针对特征污染物进行重点评价。

本项目工程分析详细分析了工艺流程、污染物产污环节、种类和产生量。本项目热风炉使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对热风炉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进行了重点评价。

符合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按照可行技术要求严格各项环保措施,尤其针对地下水敏感程度高的项目,其应进行严格的工程地质勘察,查明岩溶发育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属于末端治理的范畴,只有在对环境影响的性质、程度、位置、环保投资等具体内容明确后才能有的放矢。

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本项目所在区域为B1西部大区块水文地质单元,根据《曲靖市师宗县工业园区水文地质调查报告》调查结果,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项目区域也不存在地下暗河及落水洞等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详见附图7生产车间进行简单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4

入园企业必须根据环保政策和区域环境容量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并尽可能做好工业节水和水的循环利用。同时入驻企业工艺生产采用清洁能源,以实现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通过其反馈函,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本项目入园。项目运营期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行过程中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和生物质颗粒,通过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可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1-3   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审查意见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实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保护要求,结合地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保护好生态空间;对优先保护、重点保护的区域,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

根据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三区三线”查询结果,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内,亦不涉及以上敏感区。

符合

2

园区应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7相关要求,淘汰技术方面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落后产能,分行业有序退出“限制类”产能。现有重污染企业要开展技术升级改造和环保设施的提标改造。

本项目热风炉使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各生产设备清洁生产水平较高,不属于技术落后产能类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以农作物秸秆、废木料为原料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属于鼓励类第四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8废弃物循环利用,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符合

3

做好外排废气颗粒物削减、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异味等特征污染物的减排工作,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钢铁等行业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产业园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较高,地下水环境总体较脆弱,区域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影响;对于涉及园区集中固废储存和处置设施建设,应严格做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合理规避地下暗河及落水洞发育区,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针对性防渗措施,确保区域地下水安全。严格执行《地下水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在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高度重视园区村镇的饮用水安全,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相邻区域应注意避让,园区的开发建设须符合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布局不得影响居民饮用水安全。

 

热风炉烘干废气经管道连接至旋流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破碎机、粉碎机产生的粉尘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租用师宗县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已建闲置厂房,根据《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所在地层为三迭系中统个旧组四段(T2gd)岩溶含水层,地表浅部广泛分布连续的第四系粘土层,为弱透水性(渗透系数3.80×10-6cm/s6.70×10-5cm/s),厚度≥5m,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在保护好上部地层结构完整性的情况下,具备一定的防污能力,地下水不易受到污染。本项目所在区域为B1西部大区块水文地质单元,根据《曲靖市师宗县工业园区水文地质调查报告》调查结果西部大区块地表浅部分布第四系冲洪积层及残坡积黏土层,厚度5.020.0m,分布连续,渗透系数1.0×10-6cm/sK=3.80×10-6cm/s6.70×10-5cm/s1.0×10-4cm/s,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大同片区西部大区块水文地质单元总体呈长条形分布,属覆盖型岩溶区,其西部存在第四系冲洪积覆盖层,厚度5.020.0m属弱微透水,分布连续,地表滞水广布,具有良好的隔水效果。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B1西部大区块水文地质单元,根据《曲靖市师宗县工业园区水文地质调查报告》调查结果,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项目区域也不存在地下暗河及落水洞等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详见附图7

项目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切实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周边地质条件较好,厂房地面进行简单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做重点防渗处理,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4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要求,加强入园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管理。落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关管控要求,加强“两高”行业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大同片区不锈钢冶炼及深加工产业区严格控制不锈钢产能,禁止在核定产能外新建和扩建钢铁冶炼产业,矣腊片区现有焦化企业不得新增焦化产能。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应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推进技术研发型、创新型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园区的绿色低碳化水平。入园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大气、水等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园区招商引资、入园项目环评审批等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重要依据,要以园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充分论证、有序发展。

本项目位于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B区,本项目不涉及不锈钢产能,不涉及钢铁冶炼,不新增炼钢产能,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本项目范围矢量至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共服务查询平台查询,项目所在地属于师宗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分析,本项目符合《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相关要求。产业定位与规划环评提出的管控条件相符。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生物质颗粒燃料,属清洁能源,满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要求。

符合

5

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和生态安全障体系。加强产业园区内易导致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储运等管理,统筹考虑园区内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强化产业园区危险化学品储运和废水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建立厂区、园区、区域三级防控措施,强化产业园区环境监测与预警能力建设、环境风险应急与防范措施,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并编制应急预案,防范环境风险,避免事故废水排入园区外水体,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建设单位后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师宗分局备案,与师宗县、园区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单位每年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运营期加强应急物资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符合

6

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共享数据。根据园区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统筹安排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园区应设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做好区内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督促排污企业落实自行监测责任。根据监测结果、实际环境影响、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等提出完善环境管理方案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

园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已按《规划》要求对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连续监控系统,对废气排放实施连续、实时地跟踪监测监管。园区部分企业加强地下水跟踪监测工作,制定地下水污染预警系统。本项目针对废气排放口制定自行监测计划,运营期定期对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

符合

7

拟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应结合《报告书》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论证、污(废)水不外排或纳管可行可靠性论证、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对符合规划环评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评文件中选址、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仍具有时效性的,建设项目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简化。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通过其反馈函,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本项目入园。本项目热风炉烘干废气经管道连接至旋流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破碎机、粉碎机产生的粉尘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1 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高度契合园区规划。

符合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有关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判定

本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以农作物秸秆、废木料为原料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四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8废弃物循环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玻璃、废塑料、废旧木材以及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 旧船舶、废旧电池、废轮胎、废弃木质材料……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等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料、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产业政策中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类和限制类设备及工艺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本项目不在禁止事项及措施内。根据《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65号(资源环境类154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中并未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列为高污染燃料,而是从规范燃用方式角度对生物质成型燃料提出要求,即配置了袋式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可在禁燃区内使用。

项目于2025429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云南)申报,并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4-530323-04-01-830329,详见附件2

二、与项目所在地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要求相符性分析

根据2024715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曲环通〔202436号)通过本项目范围矢量至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共服务查询平台查询,结果如下:

1-4   项目生态分区管控单元占用情况表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管控单元类型

ZH53032320001

师宗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1-1生态分区管控单元图

项目与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5  项目与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符性分析

管控领域

更新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等产业准入有关要求。

根据分析,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等产业准入要求。

符合

严格实施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制定产能过剩行业淘汰计划,确保国家、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本项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不属于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行业类别

符合

支持现有各类产业园区有供热需求的实施热电联产或者集中供热改造,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

本项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电能和生物质颗粒燃料不使用天然气。

符合

将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确定承接产业转移重点,禁止引进环境污染大、资源消耗高、技术落后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污染大、资源消耗高、技术落后的项目。

符合

严格控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项目。

本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良好,不属于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且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项目

符合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产业园区属于合法合规的园区,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符合

各县(市、区)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曲靖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宣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四个维度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通过本项目范围矢量至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共服务查询平台查询,项目所在地属于师宗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且符合师宗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有关要求。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推进以能源、化工、冶金、建材、造纸、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具体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煤矿、火力发电甲醇、焦化、氮肥、磷肥、氯碱、电石、制药、农药、黄磷、铬盐生产钢铁、铁合金铅锌铝冶炼及再生水泥、石灰、建筑陶瓷、平板玻璃、沥青防水材料,纸浆造纸,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多晶硅、单晶硅、有机硅,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行业。

本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不涉及上述行业,原则上不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符合

严把新建、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关,切实降低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会泽县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遵循减量替代原则,替代比例不低于1.2:1;其他县(市、区)遵循等量替代原则。

本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

符合

2025年,曲靖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6%

本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

符合

202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7984吨、496吨、3611吨、1181吨。

项目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总量纳入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不新增废水排放总量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以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流域为重点,按规范开展流域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评估,落实防控措施。

项目区周边较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1200m的小黑河,由南向北汇入子午河,最终子午河经龙甸河汇入九龙河,最终汇入南盘江。根据《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为喜旧溪河麒麟-罗平保留区,本项目运营后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工作,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更新维护,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符合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能力。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南盘江、牛栏江等岸线保护,强化九龙河(麒麟段、罗平段、陆良段、富源段)、牛栏江(会泽段、沾益段、宣威段)、清水江(罗平段、师宗段),宣威市窑上海子、北盘江、可渡河、拖长江、西泽河、以那河,马龙区马龙河,师宗县甸溪河、篆长河,富源县、小黄泥河,会泽县以礼河、硝厂河、小江等河湖岸线保护与管控。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不在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运营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子午河、南盘江河湖岸线造成破坏和污染

符合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电能和生物质颗粒燃料,不使用煤炭,能够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符合

1-6   项目与师宗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

文件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师宗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园区不宜布置污水产排量较大的新建项目。

2.大同片区东侧综合加工产业园区B区麒师高速公路以东区域除现有二类工业用地外保留现状。

3.工业用地与人口密集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留出必要的防护距离。

4.大同片区不锈钢生产及加工产业组团严格控制不锈钢产能,优先发展不锈钢深加工,禁止新建和扩建钢铁冶炼产业。不锈钢生产及加工产业组团与高新生物科技产业组团不宜毗邻布置,应设置相应的隔离带。

5.矣腊片区现有煤焦化厂不得新增产能,只能开展以污染物减排为前提的升级改造工作,技术升级改造及产业链延伸须控制在现有厂界范围内。

1.本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属于污水产排量较大的企业。

2.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麒师高速公路以西区域

3.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不涉及人口密集区(500m范围内有少量散户、大同中学、大同街道中心学校和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分布,但不属于人口密集区)、自然保护区。

4.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不在不锈钢生产及加工产业组团不属于新建和扩建的钢铁冶炼项目。

5.本项目不在矣腊片区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新建、扩建(转型升级)的“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

2.淘汰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落后产能,分行业有序退出“限制类”产能。现有重污染企业要开展技术升级改造和环保设施的提标改造。

3.现有“两高”企业应从原燃料清洁替代、节能降耗技术、余热余能利用、清洁运输方式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降碳措施与污染控制要求。

4.加快大同片区及矣腊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并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方才排入子午河。

5.矣腊片区远期大气环境中新增的NOx排放总量须控制在165t/a以内,入驻企业须严控产业规模,并强化环保措施。

6.大同片区不锈钢冶炼及深加工产业区严格控制不锈钢产能,现有的钢铁企业(云南天高镍业有限公司)只能在上级下达产能范围内进行转型升级。

1.本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周边地质条件较好,厂房地面进行简单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等做重点防渗处理,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落后产能

3.项目以农作物秸秆、废木料为原料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

4.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5.本项目不在矣腊片区

6.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不涉及炼钢产能。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大同片区拟入园对地下水有影响的项目建设场地应严格工程地质勘察,查明岩溶发育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2.危险废物暂存区的防渗标准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的防渗标准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设计。

3.在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

4.区域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影响;对于涉及园区集中固废储存和处置设施建设,应严格做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合理规避地下暗河及落水洞发育区,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针对性防渗措施,确保区域地下水安全。

1.本项目所在区域为B1西部大区块水文地质单元,根据《曲靖市师宗县工业园区水文地质调查报告》调查结果西部大区块地表浅部分布第四系冲洪积层及残坡积黏土层,厚度5.020.0m,分布连续,渗透系数1.0×10-6cm/sK=3.80×10-6cm/s6.70×10-5cm/s1.0×10-4cm/s,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大同片区西部大区块水文地质单元总体呈长条形分布,属覆盖型岩溶区,其西部存在第四系冲洪积覆盖层,厚度5.020.0m属弱微透水,分布连续,地表滞水广布,具有良好的隔水效果。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B1西部大区块水文地质单元,根据《曲靖市师宗县工业园区水文地质调查报告》调查结果,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项目区域也不存在地下暗河及落水洞等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详见附图7厂房地面进行简单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等做重点防渗处理,项目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可能性较小。

2.项目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相关要求建设,不得露天堆放,防止雨水进入产生二次污染。

本环评已对风险事故影响进行了分析,同时要求建设单位须单独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备案,并加强演练。

3.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项目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暗河及落水洞发育区厂房地面进行简单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做重点防渗处理,项目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1.积极开展生产废水的综合利用,提高园区污水中水回用率,减少排入子午河废水。

2.加强园区工业水循环利用,提高中水回用率。

3.推广城市中水和钢铁工业废水联合再生回用集成技术。

项目运营期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已经制定了中水回用方案。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曲靖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相关要求。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符合性分

经对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119日发布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禁止的项目,也不存在负面清单禁止的情形,符合性分析见表。

1-7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

序号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为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

符合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4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5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所在区域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保护区、保留区内。

符合

6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涉及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围内。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设置排污口。

符合

7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所在区域一江一口两湖七河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

符合

8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所在区域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

符合

9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产业园区属于合法合规的园区,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符合

10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不涉及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符合

11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落后及严重过剩产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符合

综上,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符。

2)项目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云发改基础〔2022894号)符合性分析

经对照《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禁止的项目,也不存在负面清单禁止的情形,符合性分析见表。

1-8  项目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

《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一条 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和《昭通市港口码头岸线规划(金沙江段 20192035年)》《景洪港总体规划( 20192035》等州(市)级以上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

本项目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不涉及码头项目。

符合

第二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建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旅游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符合

第三条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以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会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不占用风景名胜区,不涉及风景名胜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符合

第四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符合

第五条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挖沙采矿,以及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不属于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也不属于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

符合

第六条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金沙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项目区周边较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1200m的小黑河,由南向北汇入子午河,最终子午河经龙甸河汇入九龙河,最终汇入南盘江。不在金沙江流域内

符合

第七条 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项目区周边较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1200m的小黑河,由南向北汇入子午河,最终子午河经龙甸河汇入九龙河,最终汇入南盘江。不在金沙江流域内

符合

第八条 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

本项目不涉及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

符合

第九条 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长江一级支流岸线一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类建设项目,不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

符合

第十条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产业园区属于合法合规的园区,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符合

第十一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列入《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也不在《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中。

符合

第十二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产能和技术落后产能。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动退出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控尿素磷、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乙烯等行业新增产能。

本项目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不涉及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涉及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不属于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乙烯等行业。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 年版)》(云发改基础〔2022894号)相关要求。

、项目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20211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本项目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的内容对照情况详见下表。

1-9   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符合性分析对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项目属于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项目不使用煤炭。

符合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

项目新鲜用水量不大,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小,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项目与《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2022721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云南实际,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提出实施意见。本项目与《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的内容对照情况详见下表。 

1-10   与《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符合性分析对照表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坚决停批停建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深入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绿色低碳转型。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和产能控制政策,实施粗钢产能清理整顿。

目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热风炉燃烧生物质颗粒,生物质成型燃料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生产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颗粒产品不属于高污染产品。

符合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强化能源和水资源双控,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水行动。

项目新鲜用水量不大,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小。

符合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格局,不断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坐标,查询项目所在地属于师宗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对照曲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分析,本项目符合准入要求。

符合

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措施。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

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周边、施工作业区域,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设置围挡、采用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设置严密围挡,加强施工期扬尘治理。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六、项目与《云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云环发〔201915号)相符性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云南省财政2019108日联合发布关于《云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发〔201915)的通知,拟建项目与该实施方案符合性详见下表:

1-11   项目与“云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实施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通过其反馈函,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本项目入园。热风炉使用成型致密的生物质颗粒燃料,配套建设多管旋风除尘+喷淋塔+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污染影响小,基本符合设施建设相关要求。

符合

加快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建设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改正提升转型或停业关闭。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使用的热风炉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淘汰类工业炉窑,使用成型致密的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配套建设烘干废气治理设施,经处理后的尾气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小。

符合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含硫量大于3%)。

热风炉使用成型致密生物质颗粒,不使用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本项目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不属于本条款禁止类。

符合

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

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

项目热风炉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致密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项目没有行业排放标准,按照国家关于排放标准执行情况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热风炉烘干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中排放限值及管理规定。通过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可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环保手续正在办理,还未核发排污许可证。

符合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即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

按照无组织防尘要求,烘干机进料点及烘干过程封闭、出料系统负压密闭,确保产尘点和热风炉周边没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原料堆场、生产厂房采取闭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的排放。满足无组织粉尘防治要求。

符合

七、与《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

项目与《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见表。

1-12   项目与《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

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项目情况

符合性

实施用水总量强度控制。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重点区域和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管理。

项目水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限

符合

深入推进流域系统治污,提升水环境质量。开展不达标水体断面(点位)所在控制单元的水域纳污能力和环境容量测算,制定并实施达标方案,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为项目1200m的小黑河,由南向北汇入子午河,最终子午河经龙甸河汇入九龙河,最终汇入南盘江。根据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3年曲靖市水环境质量数据,2023年度,子午河七排断面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优于类标准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完善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工业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分类收集,实现园区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推进生活污染源综合整治。加快完善城区、集镇雨污分流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运行情况排查,加强管网破损修复,确保污水收集处理正常运行。

符合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推进钢铁、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有色金属采选冶、建材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成效,开展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督促单晶硅、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点行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原料堆场、生产车间、成品堆场均设置在闭彩钢瓦大棚内,预留出入口;热风炉烘干废气经管道连接至旋流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在破碎机、粉碎机出料点设置集气罩及引风管,通过引风机引入同一套布袋除尘设备,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有组织排放。

符合

将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提出并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本项目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建设,对区域地下水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符合

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

产生的废矿物油放置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符合

保障非工业源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配套的运输体系,对城市建成区垃圾房和垃圾中转站实施改造,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能好、标志清晰、节能环保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

、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本项目与园区土地利用规划位置关系见附图6项目用地范围及其周围无古树名木及文物保护单位,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亦无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目标,不属于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根据现场踏勘,距离厂界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东北侧的散户(距离约40160m3户)、西侧散户(距离约44150m6户),项目区域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其中西侧散户位于本项目侧风向,东北侧散户位于项目下风向,敏感点与设备间有围墙和生产车间阻隔,设备距离敏感目标大于50m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固废及噪声,经过相应的措施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村庄影响不大。项目运营期有三废产生,针对每种污染都有相应的治理方案,使其能做到达标外排,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项目区进出口设于厂区西北侧,便于原料的运入及产品的运出管理,交通十分便利。项目区整体呈矩形布置,项目建设1个生产厂房,厂房内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车间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由西北东南依次布设破碎、粉碎、烘干、制粒等生产设备,方便了原料上料、堆存,又便于成品外运,降低了风力起尘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总体布局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内设施布置紧凑、符合防火要求;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总体而言,项目工艺流水线布置合理、车间设置合理。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一、项目由来

煤炭燃烧对大气中排放的有害气体是空气污染的源头之一,目前国家已经将禁煤令从工业锅炉领域向民用锅炉,烘干行业延伸。煤改电”“煤改气虽然环保,但是企业成本增加太高或未配套建设供气管网,纷纷采用生物质燃料来代替燃气,以降低运行成本。环保、成本低是生物质燃料代替燃气的优势。目前作为能源的生物质主要是指农作物秸秆、林业及木材加工等废弃物。生物质可以转化为高效的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用于替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故随着生物质锅炉应用,生物质燃料在市场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大。

项目区域周围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和锯木屑资源较多,同时周边大量农户和企业进行烟叶种植和烤烟制作,市场对生物质燃料颗粒的需求量较大,为此,云南兴展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师宗县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已建闲置厂房进行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建设,以秸秆、废木料为原料,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适合于生物质发电、工业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为农村新型炊事提供燃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建设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属于二十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43生物质燃料加工254--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踏勘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编制指南等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云南兴展贸易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生产规模:年产10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

5)建设地点: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

6项目占地:4000平方米

7)总投资:280万元。

1.项目建设内容组成

建设年产1万吨生物燃料颗粒生产线1条,项目规划总占地4000平方米,拆除现有生产车间内原有项目的生产线,并对现有标准化生产车间2000平方米进行分区装修改造,生产车间内布设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区域等,购置安装综合破碎机、粉碎机、烘干机、颗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同步配套建设安全、环保、消防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综合利用农林废弃物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生产能力

项目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见表2-1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分类

建设内容

基本情况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占地面积2000m2,建设1生产线,为闭彩钢瓦大棚,预留出入口,内设破碎机、粉碎机、烘干机、颗粒、筛分机等。

沿用已经建设好的生产车间主体结构,进行分区装修改造

储运工程

原料仓库

地面积为800m2位于生产车间内北侧用于存放生产原料。

成品库

占地面积为800m2位于生产车间内西南侧主要进行成品的堆存。

辅助工程

生活区域

占地面积200m2,位于项目区西南侧。设置有办公室、休息室。

利旧

公用工程

供水

由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给

利旧

供电

供电由市政供电管网供给

利旧

排水

实行雨污分流,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新建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热风炉烘干废气经管道连接至流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除尘效率为98.5%+低氮燃烧(去除效率为30%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风机风量为10000m3 /h)。

破碎机、粉碎机产生的粉尘分别设置集气罩(共设置3个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集气效率按75%,风量为10000m3/h,收尘效率92%)。

原料堆放、铲装上料过程、皮带输送过程、造粒过程、筛分过程设置在封闭厂房内;粉碎、造粒上料点设置地绞龙,减少物料落差扬尘;粒机置于厂房内,地绞龙上料、进料管与设备进料口布帘封闭,颗粒机封闭。

环评要求

废水治理

项目喷淋塔下端有18m3的水池,水池中的沉淀渣经过高压泵进入压滤机经压滤实现水分离,压滤后的进入110m3的水箱水箱中的水通过水泵进入喷淋塔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1座容积为10m3)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环评要求

固废收集设施

垃圾收集装置

用垃圾桶收集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环评要求

一般固废暂存间

设置1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范建设。

危废暂存间

设置14m2危废暂存间;配置专门的废矿物油桶贮存废矿物油,危废暂存间设计满足扬散、防渗漏流失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同时建立废矿物油出入库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噪声治理

设备加装减震基础并经生产车间厂房隔声。

新建

2.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2-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尺寸mm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破碎机

1600-800宏鑫

1

破碎段

2

辅助进料绞龙

1200×6000

1

粉碎

3

粉碎机

1300×1600

2

4

粉碎上料皮带机

1200×10000

2

5

布袋除尘器

/

1

6

风机

风机风量10000m3/h

1

7

滚筒烘干机

2100×20000

1

烘干段

8

12号风机

风机风量10000m3/h

1

9

热风炉

2300×3000

1

10

燃料双推绞龙

377×2500

1

11

烘干上料皮带机

1000×12000

1

12

500出料绞龙

500×5000

1

13

530绞龙

530×3000

1

14

风机

风机风量10000m3/h

1

15

旋流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

2000

1

16

压滤机+水箱

水箱容积10m3

1

17

取料循环绞龙

1200×4000

1

制粒段

18

377喂料绞龙

377×7000

1

19

850

850

4

20

出颗粒裙边皮带机

600×6000

4

21

摆动筛

800×1000

1

22

上颗粒裙边皮带机

600×10000

/

4

23

80吨颗粒料仓

4000×8000

1

24

叉车

/

1

/

25

小型装载机

/

1

/

3.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2-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序号

名称

年耗用量

单位

来源

1

废木材边角料

12110.66

/a

外购

2

秸秆

5190.28

/a

外购

3

生物质颗粒燃料

1348.93

/a

第一生产周期外购,其余本项目生产后用本项目成品。

4

1020

m3/a

自来水管网

5

10.56

kW▪h

由市政电网接入

项目运营期为保证产品质量,生产过程不使用任何黏合剂及添加剂,制粒过程仅靠设备高温、高压使其成型。

1)主要原辅材料性质

废木材边角料:大多木材加工后的边角料,主要成分是纤维碳水化合物,含水率60%。在当地收购。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穗)部分的总称。通常指小麦、水稻、玉米和其他农作物(通常为粗粮)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含水率约为30%,均在当地收购。

2)燃料量

本项目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

蒸发1t的水所需热量为:

B=D×(i''-i')/(Qd×η)

式中:B——所需燃料量,kg/h

D——量,kg/h;本项目为1000kg/h

i''——饱和蒸汽热焓,kcal/kg;根据选型查表得2788kJ/kg÷4.18=666.99kcal/kg

i'——常温蒸汽热焓,取20kcal/kg

Qd——热值,kcal/kg项目烘干系统主要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物质颗粒的热值为4117kcal/kg

η——效率,取75%

则烘干1t水分的燃料用量为:

1000×(666.99-20)/(4113.21×75%)=210kg

项目物料经烘干机烘干后,含水率降至12%去除水量6423.48t/a,因此,烘干系统需生物质颗粒用量为1348.93t/a

4.产品方案

项目主要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项目产品方案详见下表所示。

2-4   产品一览表

序号

产品种类

规格

年产量t/a

1

生物质颗粒燃料

直径为5mm10mm,长度为20mm50mm的柱状颗粒

10000

本项目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原辅材料主要为木材边角料秸秆,属于混合物质颗粒燃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生物质颗粒检验报告(附件11),师宗微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产品与本项目基本一致,故本项目产品质量指标参数如下:

2-5   产品指标参数一览表

燃料属性

单位

指标参数

规格

mm

直径为5mm10mm,长度为20mm50mm的柱状颗粒

堆积密度

kg/m3

500~600

机械耐久性

%

≥95

小于3.15mm细小颗粒量

%

≤1.0

全水分(收到基)

%

7.1

灰分(干燥基)

%

1.4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MJ/kg

≥17.22

氮(N,干燥基)

%

1.5

硫(S,干燥基)

%

0.02

结渣性

弱结渣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产品指标参数,对比《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NB/T34024-2015),判定本项目拟生产产品质量可达混合物质颗粒燃料二级标准。

5.物料平衡

项目年加工秸秆、废木材边角料17300.94外购:与项目区周边的农户购买干农作物秸秆,企业购买废木材边角料,可以保证本项目的原料供应。项目生产原料含水分,经破碎、粉碎、烘干、造粒、转运过程,会有水分的流失,项目物料平衡见下图项目物料平衡情况见下表。

2-6   物料平衡一览表

入方

输出方

名称

数量(t/a

名称

数量(t/a

废木材边角料

12110.66

生物质颗粒

出售

8651.07

秸秆

5190.28

自用

1348.93

/

/

烘干水分损耗

6423.48

/

/

有组织排放颗粒物

1.003

/

/

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

4.8

/

/

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

4.823

/

/

无组织排放粉尘

4.029

/

/

自然蒸发水分损耗

860.822

/

/

收集粉尘

44.115(回用于生产,不重复计)

/

/

压滤渣

30(烘干后回用于生产,不重复计

/

/

炉渣

1.983

合计

17300.94

合计

17300.94

物料平衡图见图2-1

2-1   物料平衡图

6.项目水平衡

项目营运期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喷淋塔用水、洒水降尘用水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2  项目非雨天水量平衡图(单位m3/d

2-3  项目雨天水量平衡图(单位m3/d

7.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10人,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年工作300烘干机年工作7200h,其他设备运转2400h 

8.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预计施工期为20259202512月,共计4个月。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尚未开工,施工期间平均施工人数约5人。

9.环保投资 

项目规划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为36.9万元,占总投资的13.18%。环保投资明细见表2-7

2-7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时段

污染治理项目

建设内容及数量

环保投资(万元)

施工期

治理

洒水降尘物料 遮盖

2

治理

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

0.5

固废处置

垃圾收集及清运

1

运营期

废气治理

热风炉废气通过旋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13

破碎机、粉碎机产生的粉尘分别设置集气罩(共设置3个集气罩)收集后经1 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5

废水治理

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产生的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汇集后进入1容积不小于4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全部作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用水综合利用,不排放。

2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容积为10m3)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1

项目喷淋塔下端有18m3的水池,水池中的沉淀渣经过高压泵进入压滤机经压滤实现水分离,压滤后的进入110m3的水箱水箱中的水通过水泵进入喷淋塔循环利用,不外排。

4.8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

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0.6

一般固废暂存间

设置一间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做一般防渗,贮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范建设。

2

废暂存间

设置一间4m2的危废暂存间,配置专门的废矿物油桶贮存废矿物油,危废暂存间设计满足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并设置警示标识。同时建立废矿物油出入库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3

噪声治理

设备加装减震基础并经生产车间厂房隔声。

2

合计

36.9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项目工艺流程简述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租赁师宗县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已建闲置厂房进行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建设,拆除现有生产车间内的原有项目生产设备,改造现有标准化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进行本项目生产设备安装、环保设施建设。预计施工期为20259202512月,共计4个月。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高峰期施工人员约5人,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切割及焊接烟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下图。

2-4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1.施工期产排污环节分析

1)废气

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拆除现有生产车间内的原有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扬尘、切割及焊接烟气、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尾气。

2)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本项目施工产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清洗废水。

3)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现有生产车间内原有项目生产设备拆除本项目设备安装使用的电钻、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施工期主要产噪设备噪声源强在85-90dB之间。

4)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原有项目生产设备拆除

拆除生产车间内原有项目的生产线,拆除设备、钢铁框架外售,拆除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合理处置,其中具有可回收利用的外售废弃资源回收单位。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主要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项目建成运营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

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为已经供货商初步筛选的原材料,不含油漆、油墨、有毒有害、胶及危险废物的木材边角料秸秆等的原料。项目将收购的原料经破碎、粉碎、烘干、制粒后生产出不同规格的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最终进行入库外售。生产过程不使用任何黏合剂及添加剂,烘干过程采用项目生产的生物质颗粒燃料提供热量,制粒过程仅靠设备高温、高压使其成型。

项目区所有加工工艺均在厂房内完成,项目区厂房均为闭式厂房。厂区内原料堆场、加工区、成品堆场均进行场地硬化及厂房围挡。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见下图。

2-5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1.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和污染物产生情况简述

项目主要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生产过程将外购原材料进行破碎、粉碎、烘干、制粒后即可得到产品,其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1)原料输送、贮存

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主要为木材边角料、秸秆等,原料形状不一,一般粒径均较大。原料由汽车运输进厂后直接储存于原料堆棚储存,储存条件为常温、干燥环境。主要环境污染物为堆场及装卸产生的粉尘。

2)破碎、粉碎

原料通过夹木机人工上料至进料绞龙后,进入破碎机进行初级破碎,然后由皮带入高效粉碎机内进行粉碎由于破碎料粒径大、含水率高,皮带输送粉尘产生量很少,在封闭厂房内得到沉降,排放量少;破碎、粉碎过程会产生粉尘、噪声项目在破碎机、粉碎机出料点设置集气罩(共设置3个集气罩)及引风管,通过引风机引入同一套布袋除尘设备,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有组织排放。

3)烘干

物料经粉碎之后由皮带输送机进入烘干机进行干燥,本项目烘干工序热风炉使用项目生产的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热风炉烟气与烘干物料直接接触,温度控制在170℃以下,通过管道密闭连接,烘干机转动过程中,烘干料不断向前推移,经出料口出料,热风炉烘干工序废气和噪声。热风炉烘干工序废气通过旋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喷淋塔下端有18m3的水池,水池中的沉淀渣经过高压泵进入压滤机经压滤实现水分离,压滤后的进入110m3的水箱水箱中的水通过水泵进入喷淋塔循环利用,不外排;压滤渣送入烘干机烘干后回用于生产,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作为农肥综合利用

4)制粒

烘干料通过装载机铲装送至颗粒上料系统,颗粒上料系统设置成地绞龙,颗粒机主要工作部件是压模与压辊,压模壁均布模孔,机械与生物质原料通过物理压力挤压成型而得到具有一定形状和规格的固体成型燃料,压缩过程不使用任何添加剂,不使用胶水,且压缩成型后不需要进行烘干干燥处理,整个挤压造粒过程在密闭系统内进行。进入该设备的原料含水率12%以下的干粉料,物理挤压过程中会产生热量,成品温度达到60~70℃,损失一部分水分,成品生物质颗粒含水率不大于10%该过程产生粉尘、噪声。颗粒地绞龙上料,原料管道与设备进料口布帘密封,挤压成型过程在封闭系统内,仅留出料口,出料为成型颗粒,粉尘产生量少。上料系统设置地绞龙,大大减少装载机铲装卸料落差产生的扬尘,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有少量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筛分

制粒成型的燃料经摇摆筛筛分出不同型号的产品进入成品库;该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噪声。

6)入库外售 

合格的颗粒由输送带输送至成品库。成品部分暂存于成品堆场外售、部分用于本项目作燃料。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租赁师宗县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建闲置厂房进行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建设

原有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师宗县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师宗环保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20.4m3小型空心砌块建设项目于2007611日取得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印发的环评行政许可决定书(曲环许(准)200789文)

师宗县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4m3小型空心砌块建设项目其设计年产20.4m3小型空心砌块,规划占地面积50亩,分三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均为6.8m3取得环评行政许可后,北区建设生产车间2000m2安装1条空心砌块生产线;因市场萎缩且生产成本偏高等客观因素,北区建设的生产车间已停产闲置,经研究决定,放弃北区占地4场地的生产使用并拆除生产车间内的生产设备改为对外租赁至云南兴展贸易有限公司用于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建设使用。

202557日,师宗县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某某)与云南兴展贸易有限公司(张)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将厂房租给云南兴展贸易有限公司建设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

原有项目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

师宗县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4m3小型空心砌块建设项目其设计年产20.4m3小型空心砌块根据《年产20.4m3小型空心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主要污染物如下:

1.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粉碎、搅拌及原料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生产线设备均设置在封闭的彩钢瓦大棚内,预留出入口。运输中做好覆盖,装卸尽量做到轻装低卸,粉尘排放量少,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淋浴等日常生活产生,污水产生量为1344m3/a,通过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降尘和绿化;厕所为旱厕。

3.固废

运营期废砖坯、不合格产品可返回作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4t/a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现状存在的环境问题

师宗县峻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放弃北区4亩厂房的生产使用,项目建设至今未发生环境污染投诉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已随项目的停产而消失,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场地遗留环境问题如下:

1.年产20.4m3小型空心砌块建设项目生产设备进行拆除。

四、整改措施

本项目针对原有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拆除现有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对场地进行清理。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项目区域周围主要为乡村居民生活废气及周边交通车辆尾气,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开阔,生活废气污染源相对分散,且持续时间不长。调查范围内空气质量良好。环境空气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29号)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HJ2.2-2018 6.2.1.1 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选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公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评价采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曲靖市环境质量年报》(2023年)中相关数据;详见下表。

3-1   2023师宗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单位:μg/m3

污染物

年度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现状浓度

最大浓度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0

10.0

16.7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40

12.0

30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0

26.0

37.1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5

15.0

42.86

达标

CO

百分位数日平均或

8h平均质量浓度

4000

1000(日均值95%位数值)

25

达标

O3

百分位数日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

160

111(日最大8h90%位数值)

69.38

达标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师宗县2023年环境空气中的SO2NO2PM10PM2.5COO3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29号)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2023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达标区域

2.区域大气污染物环境质量补充监测现状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主,因此,本评价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云南兴展贸易有限公司TSPSO2NOX进行现状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情况

监测布点:项目区下风向设置1个监测点。

监测因子:TSPSO2NOX3项。

监测频率:总悬浮颗粒物(TSP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时间为24小时;SO2、氮氧化物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4,每次1小时

监测方法:各测点的采样方法及样品分析方法均按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

2)监测结果

评价标准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29号)二级标准限值。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3-2  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单位:μg/m3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采样时间

采样时段

监测结果

标准

达标情况

TSP

A1项目区下风向

2025.05.25-2025.05.26

08:30-08:30(次日)

110

300

达标

2025.05.26-2025.05.27

08:40-08:40(次日)

115

300

达标

2025.05.27-2025.05.28

08:50-08:50(次日)

104

300

达标

二氧化硫

 

 

 

2025.05.25

02:00-03:00

48

500

达标

08:00-09:00

46

500

达标

14:00-15:00

50

500

达标

20:00-21:00

44

500

达标

 

 

 

2025.05.26

02:00-03:00

41

500

达标

08:00-09:00

43

500

达标

14:00-15:00

46

500

达标

20:00-21:00

46

500

达标

 

 

 

2025.05.27

02:00-03:00

42

500

达标

08:00-09:00

46

500

达标

14:00-15:00

48

500

达标

20:00-21:00

45

500

达标

氮氧化物

 

 

 

2025.05.25

02:00-03:00

21

250

达标

08:00-09:00

21

250

达标

14:00-15:00

23

250

达标

20:00-21:00

22

250

达标

 

 

 

2025.05.26

02:00-03:00

20

250

达标

08:00-09:00

23

250

达标

14:00-15:00

24

250

达标

20:00-21:00

20

250

达标

 

 

 

2025.05.27

02:00-03:00

21

250

达标

08:00-09:00

23

250

达标

14:00-15:00

22

250

达标

20:00-21:00

22

250

达标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TSPSO2、氮氧化物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29号)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的质量状况

项目区周边较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1200m的小黑河,由南向北汇入子午河,最终子午河经龙甸河汇入九龙河,最终汇入南盘江。根据《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喜旧溪河麒麟-罗平保留区:由麒麟区独木水库坝址至入黄泥河口,全长168.4km,现状水质为Ⅲ类,规划水平年水质目标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本项目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子午河在师宗境内设有七排省控断面,根据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3年曲靖市水环境质量数据,2023年度,子午河七排断面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优于类标准由以上判定,项目区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区域。

、声环境质量状况

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根据现场踏勘,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有散户,距离项目区东北侧 40米处的1户散户;距离项目区西侧44米处的1户散户云南兴展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525526日对云南兴展贸易有限公司噪声现状进行现状监测,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一次,监测数据详见表。

3-3  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值   单位:dB(A)

检测点位

时段

检测结果(等效声级[dB(A)]

标准值

达标情况

2025.05.25

2025.05.26

N 1 :项目区厂界东北侧40米处的散户

昼间

52

54

60

达标

夜间

45

47

50

达标

N2 :项目区厂界西侧44米处的散户

昼间

56

55

60

达标

夜间

47

46

50

达标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区域敏感点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标准中2类标准。

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评价区由于受到多年的人工干扰,原生植被几乎已经被次生植被和人工植被所代替,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植被主要为厂区绿化的乔灌木、草地等。项目区内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以及狭域分布物种;项目内人为干扰较大,生物多样性单一,生态系统结构简单。从总体上来看,该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一般。项目周边200m范围没有原生植被和国家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简单。项目区内生态系统发育不完整、物种多样性较差,易受人为控制,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根据《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综合加工产业区B区所在地层为三迭系中统个旧组四段(T2gd)岩溶含水层,地表浅部广泛分布连续的第四系粘土层,为弱透水性(渗透系数3.80×10-6cm/s6.70×10-5cm/s),厚度≥5m,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在保护好上部地层结构完整性的情况下,具备一定的防污能力,地下水不易受到污染。本项目所在区域为B1西部大区块水文地质单元,根据《曲靖市师宗县工业园区水文地质调查报告》调查结果:西部大区块地表浅部分布第四系冲洪积层及残坡积黏土层,厚度5.020.0m,分布连续,渗透系数1.0×10-6cm/sK=3.80×10-6cm/s6.70×10-5cm/s1.0×10-4cm/s,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大同片区西部大区块水文地质单元总体呈长条形分布,属覆盖型岩溶区,其西部存在第四系冲洪积覆盖层,厚度5.020.0m,属弱~微透水,分布连续,地表滞水广布,具有良好的隔水效果。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B1西部大区块水文地质单元,根据《曲靖市师宗县工业园区水文地质调查报告》调查结果,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项目区域也不存在地下暗河及落水洞等。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详见附图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报告表项目原则上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项目运营期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塔水池、初期雨水收集化粪池简单防渗(满足地下水分区防控技术要求),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废矿物油、生活污水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但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不会污染地下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需开展现状调查。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报告表项目原则上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喷淋塔水池、初期雨水收集化粪池简单防渗(满足地下水分区防控技术要求),危废暂存间为重点污染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10-7cm/s;或参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23)执行。废矿物油、生活污水等可能对土壤产生污染,但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不会污染土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需开展现状调查。

环境保护目标

一、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 号)关于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规定: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调查厂界500m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和文化区等。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

二、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没有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四、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项目场地及周边300米范围内无国家级和省级保护植物物种,以及地方狭域植物种类分布,无古树名木。无大型野生哺乳动物、受国家和云南省重点保护及关注物种,同时也无当地特有物种,项目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3-4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坐标

涉及人口数量

位置

保护级别

经度

纬度

方位

相对项目距离

大气环境

东北侧散户

104°4'38.06" 

24°46'55. 12"

3户约15

东北侧

40~16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西侧散户

104°4'33.22"

24°46'53.75"

6户约21

西侧

44150m

西北侧散户

104°4′30.79

24°46′57.82

6户约21

西北侧

170~450m

同盛佳苑

104°4′18.67

24°46′56.25

100

西北侧

440m

师宗县大同中学

104°4′30.83

24°46′41.88

800

西南侧

250m

师宗县大同街道中心学校

104°4′25.91

24°46′40.58

900

西南侧

280m

师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104°4′25.06

24°46′57.22

20

西北

180m

声环境

东北侧散户

104°4'38.06" 

24°46'55. 12"

1户约5

东北侧

40m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

西侧散户

104°4'33.22"

24°46'53.75"

1户约5

西侧

44m

地表水环境

小黑河

/

12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水土流失以及植被、动物、耕地等;

保护动植物、土地不受项目建设破坏;水土流失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标准限值见下表。

3-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粉尘

监控点

浓度(mg/m3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营期热风炉烘干废气通过旋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SO2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即排放浓度≤850mg/m3;烟尘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排放限值,排放浓度≤2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排放浓度≤240mg/m3

根据现场踏勘,排气筒周边200m范围最高建筑9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高出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5m以上,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对于排气筒高度、排放速率的要求。

3-6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依据

热风炉烘干废气

颗粒物

200mg/m3

/

排气筒排放口(有组织)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4 中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

850mg/m3

/

烟气黑度

1

/

氮氧化物

240mg/m3

0.77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另外,项目运营期在破碎机、粉碎机出料点设置集气罩及引风管,通过引风机引入同一套布袋除尘设备,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有组织排放。未经集气罩收集部分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具体见下表。

3-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

监控点

浓度(mg/m3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高度(m

120

3.5

15

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按下表执行:

3-8   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限值一览表

设置方式

炉窑类型

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

有车间厂房

其他炉窑

5mg/m3

无组织排放烟尘及生产性粉尘监测点,设置在工业炉窑所在厂房门窗排放口处,并选浓度最大值

2.废水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清洁废水排入施工废水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按照《云南师宗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生产废水中含有第一类污染物的企业,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标准要求;按照《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师宗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曲环审〔202357号)要求,集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园区内企业的生产废水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与生活污水一起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3/T31962-2015A级标准中较严值。

综上,进入园区管网的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3/T31962-2015A级标准中较严值,标准值见下表

3-9   污水排放执行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序号

项目名称

GB/T31962-20151 A等级标准

GB8978-19964

本项目执行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

500

500

500

2

生化需氧量(BOD5

350

300

300

3

悬浮物(SS

400

400

400

4

动植物油

100

100

100

5

pH(无量纲)

6.5~9.5

6~9

6~9

6

氨氮

45

/

45

7

总磷(以P计)

8

/

8

8

LAS

20

20

20

9

石油类

15

20

15

3.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见下表。

3-1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时段

昼间

夜间

噪声限值

70

55

营运期: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标准值如下:

3-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昼间

夜间

噪声限值[LeqdBA]

65

55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项目设备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等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

总量控制指标

按照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原则,并结合区域环境容量、污染源情况,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如下:

1.废气

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1.003t/aSO2排放量为4.8t/aNOx排放量为4.823t/a,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4.8t/aNOX4.823t/a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评价不设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3.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故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无土建和外部装修工程施工,主要进行拆除现有生产车间内原有项目的生产线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分区改造、本项目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安装与调试,施工期间会产生切割、敲击等噪声、切割及焊接烟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工期较短,项目施工内容较简单,污染影响小。其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切割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

1)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阶段,拆除现有生产车间内原有项目的生产线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都会发生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内定期洒水,集中堆放建筑材料,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污染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随之结束。

2燃油废气

燃油废气来源于以汽油、柴油作为能源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属于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是CONOx等。具有流动性、间歇性、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产生量较小,本环评提出使用符合现行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使用达标燃油,保证燃油废气达标排放。

3切割、焊接烟尘

废气治理设施设备的安装多在室内,焊接、切割等工序做好室内的通风换气工作,防止区域废气过度集中,减少人员危害;

室外安装中产生的废气经自然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采取了上述防治措施后,施工废气浓度可得到有效控制,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2.施工期废水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该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本项目施工产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清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SS,清洁废水排入施工废水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使用的电钻、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强80~95dBA),为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施工单位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从声源上控制,项目施工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

设备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敲打等高噪音作业

严禁夜间施工,若必须进行夜间作业,需按要求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将施工信息告知周边住户及单位;

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的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

1生产车间内原有项目生产设备拆除

拆除现有生产车间内原有项目的生产线,拆除设备、钢铁框架外售,拆除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合理处置,其中具有可回收利用的外售废弃资源回收单位。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园区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堆场粉尘、皮带输送粉尘、破碎粉碎粉尘、制粒粉尘、热风炉烘干废气筛分粉尘

(一)废气排放情况

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见表4-1

4-1   项目有组织污染物产排情况表

产污排污环节

热风炉烘干废气

破碎、粉碎粉尘

污染物种类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颗粒物

污染物产生量(t/a

4.8

6.89

40.1

6.69

排放形式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治理设施

处理能力

10000m3/h

10000m3/h

10000m3/h

10000m3/h

收集效率

100%

100%

100%

75%

治理工艺

/

低氮燃烧

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

集气罩(共设置3个集气罩)+1布袋除尘器

治理工艺去除率

/

30%

98.5%

92%

是否为可行技术

/

/

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66.7

67

8.4

16.7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0.667

0.67

0.084

0.167

污染物排放量(t/a

4.8

4.823

0.602

0.401

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气筒高度

15m

15m

排气筒内径

0.5

0.5

温度

60

20

编号

DA001

DA002 

类型

一般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地理坐标

E 104°436.769

N 24°4652.703

E 104°436.189

N 24°4653.003

排放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

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标准限值

监测要求

监测点位

DA001

DA002

监测因子

颗粒物、SO2NOX

颗粒物

监测频次

1/

1/

4-2   项目无组织颗粒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产生量(t/a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排放量

(t/a)

原料堆放转运粉尘

颗粒物

120

闭厂房,优化工艺降低装载机铲装上料落料高度(设备给料设置地绞龙)

3.36

生产车间内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

颗粒物

1.672

闭彩钢瓦大棚,预留出入口。

0.669

造粒粉尘

颗粒物

少量

设备密闭、封闭厂房

少量

筛分粉尘

颗粒物

少量

彩钢瓦大棚,预留出入口。

少量

(二)大气污染源产排分析

1.原料堆存转运粉尘 

原料堆放粉尘包括废木材边角料、秸秆的堆存和破碎料堆存转运粉尘、烘干前的粉碎细料堆存转运粉尘、烘干后的细料堆存转运粉尘。废木材边角料、秸秆破碎后的出料皮带、破碎料通过装载机铲装和皮带上料至粉碎设备,粉碎料通过皮带进入烘干机,卸料点封闭烘干机整个出料系统负压密闭,卸料点和皮带置于封闭厂房内。整个原料的堆存转运在封闭厂房内进行,主要产尘点为转运设备装、卸风蚀扬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核算原料储存转运颗粒物产生排放

颗粒物产生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ZCy——指装卸扬尘产尘量,(单位:吨)

FCy——指风蚀扬尘产尘量,(单位:吨)

NC——指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

D——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

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a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b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

Ef——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平方米

S——指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

UC=P×(1-Cm)×(1-Tm)

式中:P——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Uc——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

Cm——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

Tm——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

本项目生产工序置于封闭厂房内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和项目基本情况,选取颗粒物产排量核算参数见下表:

4-3   储存颗粒物产排量计算参数选取一览表

参数

NC

D

a

b

Ef

S

Cm

Tm

单位

/

/

/

kg/m2

m2

%

%

取值

34602

0.5

0.0009

0.0092

74.0658

800

86

80

注:本项目原料在封闭厂房内堆存厂房空间大,堆场类型介于密闭式与半敞开式之间,Tm80%

经计算,堆场颗粒物产生量为120t堆场扬尘经封闭式厂房隔离、降尘控制措施控制后,粉尘排放量为3.36t/a排放形式为无组织

2.热风炉烘干工序废气

项目设置热风炉用于提供热风供给烘干进行烘干,使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作为热风炉燃料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系数手册,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产排污计算,项目热风炉烘干工序废气产排污系数如下表所示:

4-5   项目热风炉烘干工序废气产排污系数

工段名称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末端治理技术名称

末端治理技术运行效率(%

烘干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

林木、秸秆、花生壳、稻壳、玉米芯、锯末、废物废料等所有生物质原料

挤压成型

 

废气

颗粒物

/产品

4.01×10-3

喷淋塔/冲击水浴

85

旋风除尘

90

氮氧化物

/产品

6.89×10-4

低氮燃烧

30

二氧化硫

/产品

4.80×10-4

/

0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物质颗粒燃料中的硫含量为0.02%项目产品量为10000t/a生物质热风炉烘干废气经管道连接至旋除尘系统(多管旋风+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系数手册多管旋风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0%,喷淋塔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85%;组合去除效率为98.5%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低氮燃烧对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为30%,风机设计风量为10000m3/h烘干工序年工作时长为7200h

4-6  项目排气筒DA001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措施

排放情


标准限值

达标

情况

产生量

(t/a)

产生速率(kg/h

产生浓度(mg/m3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烟气量

10000m3/h

除尘系统(效率98.5%+低氮燃烧115m高排气筒

10000m3/h

颗粒物

40.1

5.569

556.9

0.602

0.084

8.4

200

达标

SO2

4.8

0.667

66.7

4.8

0.667

66.7

850

达标

NOx

6.89

0.957

95.7

4.823

0.67

67

240

0.77

达标

3.破碎、粉碎粉尘

项目破碎、粉碎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系数手册,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产排污计算,项目破碎、粉碎工序产污系数见下表。

4-7   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系数表

工段名称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末端治理技术名称

末端治理技术运行效率(%

剪切、破碎、筛分、造粒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

林木、秸秆、花生壳、稻壳、玉米芯、锯末、废物废料等所有生物质原料

挤压成型

 

废气

颗粒物

/吨产品

6.69×10-4

袋式除尘

92%

本项目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10000吨,则项目破碎、粉碎工序颗粒物产生量约为6.69t/a。建设单位拟在破碎、粉碎工序出料点设置集气罩(共设置3个集气罩)及引风管,通过引风机引入同一套布袋除尘设备,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有组织排放。本项目设置风机风量10000m3/h破碎、粉碎工序年工作时长为2400h集气罩的收集效率按75%计,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2%计。则本项目进入布袋除尘器的粉尘量为5.018t/a,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量0.401t/a排放速率0.167kg/h排放浓度16.7mg/m3。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未进入布袋除尘器的粉尘量为1.672t/a这部分粉尘经彩钢瓦闭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可减少60%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669t/a排放速率0.279kg/h

4.造粒粉尘

造粒上料系统设置地绞龙,绞龙与设备入料口管道密封,整个造粒过程在密闭设备内进行,该工序粉尘产尘点主要集中在原料转运过程,计入原料堆存转运扬尘产生节点,不单独核算,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5.筛分粉尘

项目使用摇摆筛筛分出不同型号的产品,已成型的燃料为颗粒状,粉尘产生量少,筛分过程设置在封闭彩钢瓦大棚内,筛分粉尘经大棚阻隔后向外排放,粉尘排放量少,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正常工况排放情况及影响分析

有组织生物质热风炉烘干废气经旋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颗粒物排放量为0.602t/a,排放速率为0.084kg/h,排放浓度为8.4mg/m3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4.8t/a排放速率为0.667kg/h排放浓度为66.7mg/m3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4.823t/a排放速率为0.67kg/h排放浓度为67mg/m3;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其他炉窑二级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粉尘经采取原料堆场及整个生产工序置于封闭厂房内,设置地绞龙上料系统,减少装载机推料卸料落差扬尘、造粒设备及其给料管封闭等优化工艺的方式,减少粉尘排放,减轻无组织粉尘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在破碎、粉碎工序出料点设置集气罩(共设置3个集气罩)及引风管,通过引风机引入同一套布袋除尘设备,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进行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量0.401t/a排放速率0.167kg/h排放浓度16.7mg/m3。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无组织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有组织热风炉烘干工序废气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及影响分析 

项目发生非正常排放,即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项目区内的废气处理效率下降甚至完全失效,应立即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本次环评主要考虑旋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及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效率降至0%集气罩的捕集效率75%计。项目非正常排放条件下废气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4-8   项目有组织粉尘非正常排放

序号

污染源

污染物

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

非正常排放情况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单次持续时间

浓度mg/m3

速率kg/h

达标情况

1

DA001

颗粒物

1/

除尘系统故障或操作不当,去除效率0%

5.569

556.9

1h

200

/

超标

2

SO2

/

0.667

66.7

850

/

达标

3

NOx

低氮燃烧故障或操作不当,去除效率0%

0.957

95.7

240

0.77

超标

4

DA002

颗粒物

集气罩的收集效率75%布袋除尘器故障或操作不当,去除效率0%

2.091

209.1

120

3.5

超标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有组织非正常外排时,排气筒(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56.9mg/m3,已超过《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2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95.7mg/m3、排放速率为0.957kg/h,已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240mg/m3、排放速率0.77kg/h)。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9.1mg/m3,已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

非正常工况下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幅增加不达标,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为了进一步降低生产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必须杜绝项目废气的非正常排放,本次评价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通过采取运营期间加强对布袋除尘器、旋除尘系统、低氮燃烧的管理和维护,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的监管,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保证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若发现故障,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对设备进行检修,及时修复故障,减少和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四)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措施可行性分析

因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行业无行业可行技术指南或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附录A(资料性附录)可行技术参考表A.1废气可行技术参考表,干燥炉颗粒物可行技术为“袋式除尘、静电除尘”,二氧化硫推荐可行技术“燃气或净化后的煤制气,干法、半干法脱硫;湿法脱硫”,氮氧化物没有具体要求。本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以仅针对生物质燃烧烘干废气颗粒物设置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除尘器组合工艺除尘,与技术规范推荐的可行技术不相符,因考虑本项目烘干废气水分重,布袋除尘容易堵袋,影响除尘设施正常运行,不能保证长期稳定达标;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系数手册中多管旋风除尘+喷淋塔属于可行技术,即多管旋风除尘器去除效率为90%,喷淋塔去除效率为85%有组织生物质热风炉烘干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无单独对应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项目主要利用秸秆、废木材边角料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工艺主要为破碎、粉碎,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中其他废弃资源加工工艺相似,故本项目可行性分析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中其他废弃资源行业进行分析。具体可行性分析详见下表。

4-9   废气污染防治推荐可行技术

主要生产单元

主要污染物

可行技术

项目拟采用废气治理技术

是否可行

加工

颗粒物

布袋除尘

布袋除尘器

可行

根据上表对比可知,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中其他废弃资源行业中废气治理技术,破碎、粉碎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并配套设置除尘设备,生产厂房采取闭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的排放,为可行技术。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便于实施,运行稳定,长期有效,实施效果较明显。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拟采取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是可行的。

2.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4.6.1 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15 m

4.6.2 199711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放烟(粉)尘和有害污染物的工业炉窑,其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除应执行4.6.14.6.3规定外,还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确定

4.6.3 当烟囱(或排气筒)周围半径200 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除应执行4.6.14.6.2规定外,烟囱(或排气筒)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7.1 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7.4 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m

根据调查,本项目排气筒周边半径200m范围内建筑(居民点)最高9m,排气筒高度设置15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关于排气筒高度设置要求(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度高出半径200m范围内建筑物高度5m)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排气筒高度设置要求(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高出半径200m范围内建筑物高度3m)。

(五)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项目特点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项目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见下表。

4-10   营运期监测计划表

环境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废气

无组织

厂界(上风向厂界

1 个,下风向厂

界外 3 个)

颗粒物

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标准限值

厂房北面出入口处

颗粒物

1/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有组织

DA001热风炉烘干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SO2NOX

1/

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4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DA002破碎、粉碎排放口

颗粒物

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标准限值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1.本项目主要生产单元及污染物情况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运营过程中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废水中污染物主要有pHCODcrBOD5NH3-NSS等。本项目主要生产单元及污染物情况见下表(主要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填写)。

4-11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废水产生量

治理

措施

处理能力

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放去向

排污口

排放量

(m3/d)

喷淋塔用水

pHCODcrSS

/

喷淋塔下端有18m3的水池,水池中的沉淀渣经过高压泵进入压滤机,压滤机自带110m3的水箱,水箱中的水通过水泵进入喷淋塔循环利用。

18m3

/

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

pHCODcrBOD5NH3-NSS

0.32m3/d

 化粪池

10m3

0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初期雨水

pHCODcrSS

30.258m3/

初期雨水收集池

40m3

0

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利用

2.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 

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用水及污水产生量如下:

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不在厂区食宿,生活用水为员工洗手等用水。用水参照《云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53/T-2019)中的参考数据,农村居民·分散供水的用水定额为3550L,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40L/·d核算,则场区员工用水量为0.4m3/d120m3/a,排放系数取0.8,污水产生量为0.32m3/d96m3/a。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喷淋塔用水

项目配套设置1套喷淋塔除尘,喷淋塔下端有18m3水池,水池中的沉淀渣经过高压泵进入压滤机压滤机自带110m3的水箱;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方案,喷淋用水总量为9m3/d,此工段对水质要求不高,此部分用水在系统内循环使用。喷淋过程中沉淀渣含水率、水分蒸发将导致循环水损耗,损耗量约占循环水量的5%,需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年生产300天,则喷淋塔定期补充用水量为0.45m3/d135m3/a)。水池中的沉淀渣经过高压泵进入压滤机经压滤实现水分离,压滤后的进入水箱水箱中的水通过水泵进入喷淋塔循环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可用总容积为18m3,喷淋用水总量为9m3/d做到废水不外排。压滤渣直接送入烘干机,烘干后回用于生产,处置率100%

场地降尘用水

本项目场内运输道路非雨天进行洒水降尘,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场地浇洒用水定额为2L/m2·次),晴天每天洒水4次,雨天不洒水,晴天按255天计算,项目区道路2000m2,则场地降尘用水旱季为16m3/d4080m3/a。降尘洒水全部通过地面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

初期雨水

本项目为生物质燃料生产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厂区场地径流初期雨水含有较多悬浮物,为防止雨水携带污染物污染周边地表水体,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生产车间四周修建雨水截排水沟,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作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用水综合利用,不排放。

根据《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7.6)中环境影响评价中初期雨水的计算可知,项目应考虑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设置及年均初期雨水量。根据初期雨水所在区域暴雨强度计算公式:

式中:P─设计重现期,取P=5a

t─暴雨降雨时间,取t=15min

初期雨水量按下式计算:

Q=q•ψ •F

式中:Q─雨水流量L/s

ψ─径流系数,硬化地面ψ=0.7

F─汇水面积hm2,取厂区汇水面积0.2hm2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暴雨情况下,前15min悬浮物含量高,因此本评价对初期雨水量的计算按项目区当地1小时最大降雨量的前15分钟雨水产生量进行计算。按照公式,暴雨强度q=240.14L/s·hm2项目运营时降雨15min项目区的初期降雨流量为33.62L/s初期雨水量的计算V=33.62L/s×900s=30.258m3/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在项目厂区设置截排水沟,产生的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汇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全部作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用水综合利用,不排放汇集的初期雨水量为30.258m3/,考虑1.2的安全系数,则要求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40m3

3.水平衡

本项目用水、水情况见表。

4-12   项目用水情况一览表

用水项目

新鲜用水量

回用水量

污水排放量

备注

生活用

0.4m3/d

0

0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喷淋塔用水

0

9.45m3/d

0

内循环使用

场地降尘用水

3.45m3/d

12.55m3/d

0

蒸发损耗

初期雨水

0

30.258m3/

0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水污染物产生情况及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可行性分析

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2m3/d设置1个容积为10m3化粪池可保证污水在化粪池内有足够停留时间,可满足污水在化粪池停留至少1336h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量小,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定期清理作为农肥综合利用,确保废水不外排。即该部分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根据《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师宗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曲环审〔202357号),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总投资3450万元,占地9858.16m²。拟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用于处理大同片区生活污水及经各排污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工业废水,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AO+二沉池+脱氨除磷反应器+均质滤料滤池+消毒”,处理规模为5000m3/d

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本项目在其纳污范围内,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根据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有大同片区排水企业总排水量为4126.3m3/d,该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尚有873.7m3/d余量,可以接纳本项目综合废水项目总污水排放量仅为0.32m3/d,不超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项目废水不涉及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行造成影响,废水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污水治理措施有效可靠,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水排放去向合理。

2)喷淋除尘废水收集可行性分析

喷淋废水循环利用。根据废水用途,保证其循环利用前提是去除水中的SSSS主要成分是颗粒很细的木灰,气流与水膜接触,木灰自身重量急剧增加,沿除尘器内壁下沉,与水一同进入水池,池子总容积8m³分四格串联设置,池子与池子间在距池底0.7m高处设置溢水口,确保废水停留时间,木灰遇水自身重量急剧增加沉到池底,最大限度将水中SS沉降,水池中的沉淀渣经过高压泵进入压滤机经压滤实现水分离,压滤后的进入水箱水箱容积10m³水箱中的水通过水泵进入喷淋塔循环利用,压滤渣送入烘干机,烘干后回用于生产。喷淋废水通过水泵循环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可用总容积为18m3,喷淋用水总量为9m3/d做到废水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3)初期雨水

项目区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等。15min内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内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根据工程分析结论,汇集的初期雨水量为30.258m3。拟在项目区面低洼处设置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在完全沉淀的情况下,可去除初期雨水中80%以上的SS,且厂区喷淋塔用水及洒水降尘用水无特别水质要求,故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可行。

4)收集雨水零排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雨天暂存的初期雨水共计30.258m3全年雨季为110天,晴天数为255d,雨天暂存的初期雨水用于晴天使用的水量=30.258×11255=13m3/d,收集的雨水先经排水沟末端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可实现收集水的全部回用,不排放。

本项目喷淋塔补水用水0.45m3/d洒水降尘用水为16m3/d,大于雨天暂存的初期雨水用于晴天使用的水量13m3/d可实现收集水的全部回用,不排放。

本项目收集雨水主要用于洒水降尘用水喷淋塔补水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经沉淀澄清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可满足回用需求。

本项目拟设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40m3,可满足初期雨水暂存需求,可见,本项目收集的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不排放是可行的。但以上估算均基于理论公式,建设单位仍应在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对项目雨天废水不外排的可靠性进行验证,确保项目无废水外排。

5.运营期废水监测要求

项目运营期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故项目不制定废水监测计划。

三、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方法,本项目属于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根据导则4.1一般性原则,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环评提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了避免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应采用以下防范措施。

4-13   项目分级防渗区域对照表

名称

单元

分区

防渗要求

项目区

危废暂存间

重点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23)执行

办公区、生产区等

简单防渗区

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发生。本项目在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可以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地下水的污染。

、声环境影响分析

1.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采用点源噪声距离衰减模式和噪声叠加模式进行影响预测。

1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Lp2=Lpl-(TL+6)

式中:Lpl——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

2)工业企业贡献值噪声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项目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Leqg= 10lg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下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工作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

3)噪声预测值

预测点的贡献值和背景值按能量叠加方法计算得到的声级。

噪声预测值(Leq算公式为:

Leq = 10lg (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 ——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

Leqg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Leqb ——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

2.预测因子和预测点

1)预测因子

厂界噪声:A声级LeqA)。

2)预测点

噪声预测点6个,项目东、南、西、北四厂界项目区东北侧40米处的散户西侧44米处的散户

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

4-14   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

序号

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m

距离厂界最近距离

方位

执行标准

情况说明

X

Y

Z

1

东北侧40米处的散户

53.7

59.9

1.2

40m

北侧

2

层,砖混

2

西侧44米处的散户

-95.2

7.3

1.2

44m

西

2

层,砖混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04.076843,24.781442)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3.声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1)噪声现状

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525526对项目区周边2个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数据详见表3-3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2)噪声源强

本次运营期声源强详见表。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15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声源)

声源名称

声功率级/dB(A)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声压级/dB(A)

建筑物外距离

破碎机

90

室内设置、基础减震

-13.6

8.3

1.2

3.8

83.6

昼间

15

62.6

1

粉碎机

90

-11.9

1.2

1.2

5.6

83.5

昼间

15

62.5

1

粉碎机

90

-9.8

2.2

1.2

4.9

83.6

昼间

15

62.6

1

粉碎上料皮带机

80

-11.4

4.2

1.2

4.8

73.6

昼间

15

52.6

1

粉碎上料皮带机

80

-13.6

3.1

1.2

5.5

73.5

昼间

15

52.5

1

滚筒烘干机

85

2.2

-7.7

1.2

2.4

78.7

昼间、夜间

15

57.7

1

12号风机

95

7

-13.6

1.2

2.7

88.7

昼间、夜间

15

67.7

1

热风炉

85

-1.2

-4.1

1.2

2.6

78.7

昼间、夜间

15

57.7

1

烘干上料皮带机

80

1.3

-6.8

1.2

2.5

73.7

昼间、夜间

15

52.7

1

压滤机

85

8.8

-15.3

1.2

2.4

78.7

昼间、夜间

15

57.7

1

850

90

-1.2

-13.6

1.2

4.5

83.6

昼间

15

62.6

1

850

90

-2.4

-12.3

1.2

4.4

83.6

昼间

15

62.6

1

850

90

-0.3

-14.8

1.2

4.4

83.6

昼间

15

62.6

1

850

90

0.5

-16.1

1.2

4.2

83.6

昼间

15

62.6

1

出颗粒裙边皮带机

80

-4

-13.6

1.2

2.3

73.8

昼间

15

52.8

1

出颗粒裙边皮带机

80

-2.8

-15.5

1.2

2.0

73.9

昼间

15

52.9

1

出颗粒裙边皮带机

80

-1.5

-17.2

1.2

1.9

73.9

昼间

15

52.9

1

出颗粒裙边皮带机

80

-5.4

-11.7

1.2

2.4

73.7

昼间

15

52.7

1

摆动筛

85

-6.5

-9.5

1.2

3.0

78.7

昼间

15

57.7

1

上颗粒裙边皮带机

80

0.9

-11.7

1.2

6.0

73.5

昼间

15

52.5

1

上颗粒裙边皮带机

80

1.5

-13

1.2

6.4

73.5

昼间

15

52.5

1

上颗粒裙边皮带机

80

2.5

-14.4

1.2

6.6

73.5

昼间

15

52.5

1

上颗粒裙边皮带机

80

3.5

-15.9

1.2

6.8

73.5

昼间

15

52.5

1

风机

95

-8.4

-2

1.2

6.3

88.5

昼间

15

67.5

1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04.076843,24.781442)为坐标原点,正东向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六、结论


3)噪声防治措施一览表

4-16   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一览表

序号

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规模

噪声防治效果

1

厂房隔声

建设封闭厂房1

降噪15dB(A)

4.预测结果与评价

1)厂界噪声预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8.2条规定,“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和建设项目厂界(界、边界)应作为预测点和评价点”,因此项目厂界作为预测点和评价点。

2)本项目噪声预测结果

①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厂界噪声的预测按照间距30m进行设置,共设置厂界预测点8个,每个厂界均设有多个预测点,每个厂界噪声贡献值采用该厂界多个预测点的最大值。

4-17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预测方位

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

时段

贡献值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X

Y

Z

厂界东侧

27.1

24.2

1.2

昼间

50

65

达标

27.1

24.2

1.2

夜间

50

55

达标

厂界南侧

21.6

-14.3

1.2

昼间

52.4

65

达标

21.6

-14.3

1.2

夜间

52.4

55

达标

厂界西侧

-24.7

-28.6

1.2

昼间

49.9

65

达标

-24.7

-28.6

1.2

夜间

49.9

55

达标

厂界北侧

-9.4

26.8

1.2

昼间

49.8

65

达标

-9.4

26.8

1.2

夜间

49.8

55

达标

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04.076843,24.781442)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②最近敏感点噪声预测:

4-18   运营期对最近敏感目标的昼间预测结果分析表

序号

名称

时段

贡献值(dB

背景值(dB

环境噪声预测值(dB

功能区类型

标准值

是否达标

1

东北侧40米处的散户

昼间

37.2

56

56.1

2

60

达标

夜间

37.2

47

47.4

50

达标

2

西侧44米处的散户

昼间

42.4

54

54.3

60

达标

夜间

42.4

47

48.3

50

达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最近的2居民散户昼间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③噪声预测等声级线分布图如下。

 

4-1   项目昼间噪声预测等声级线分布示意图

综上所述,本项目加工过程在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可大大降低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从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9-2017)中的相关规定,厂界环境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夜间生产的要监测夜间噪声。按照要求本项目监测昼间和夜间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监测计划详见下表。

4-19   营运期噪声监测计划表

环境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噪声

厂界东、南、西、北4个点位

等效连续A声级

1 季度/次,其昼间、夜间各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

声环境

东北侧40米处的散户西侧44米处的散户2个点位

等效连续A声级

1/昼间、夜间各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一)源强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炉渣、压滤渣、生活垃圾以及机械维修检查产生的废矿物油。

1.除尘灰

项目运营破碎、粉碎设置布袋除尘器用于处理粉尘,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为4.617t/a设置旋流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喷淋塔处理有组织热风炉烘干废气,除尘灰为39.498t/a各生产工序粉尘收集量共计44.115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产生的除尘灰属于工业固体废物,废物种类为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99-S59该部分粉尘统一收集后可以作为原料回用生产。

2.炉渣

生物质热风炉生物质颗粒燃烧后会产炉渣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4430 锅炉产排污量核算系数手册室燃炉炉渣产污系数1.05A千克/原料(其中含灰量A%是指燃料收到基灰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项目生物质颗粒燃料灰分含量为1.4%,即A=1.4)。生物质燃料耗量为1348.93t/a炉渣产生量约为1.983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产生炉渣属于工业固体废物,废物种类为SW03炉渣”,废物代码为900-099-S03设置1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炉渣临时堆炉渣冷却统一收集后由周边农清运作为农肥综合利用

3.压滤渣

喷淋塔下端有1个水池,水池中的沉淀渣经过高压泵进入压滤机经压滤实现水分离,压滤后的进入水箱水箱中的水通过水泵进入喷淋塔循环利用,做到废水不外排。压滤渣送入烘干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压滤渣产生量约为30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产生压滤渣属于工业固体废物,废物种类为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99-S59产生的压滤渣烘干后回用于生产,处置率100%

4.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10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1.5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属于生活垃圾,废物种类为SW65其他垃圾”,废物代码为900-099-S6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处置率100%,项目生活垃圾对环境影响不大。

5.矿物

设备维修及保养过程会产生废物油,产生量约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种类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7-08”。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放置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计满足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同时建立废矿物油出入库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矿物油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方式一览表见下表。

4-20   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及处置方式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量(t/a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处置措施

1

除尘器收集粉尘

44.115

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900-099-S59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生产。

2

炉渣

1.983

SW03炉渣

900-099-S03

统一收集后由周边农清运作为农肥综合利用。

3

压滤渣

30

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900-099-S59

压滤渣送入烘干机,烘干后回用于生产。

4

生活垃圾

1.5

SW65其他垃圾

900-099-S64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5

矿物

0.1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17-08

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建立废矿物油出入库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1.一般固废暂存

设置1个占地面积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相关要求建设,不得露天堆放,防止雨水进入产生二次污染。地面基础及内墙采取防渗措施,使用防水混凝土。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质,分区堆放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牌。占地面积10m2,总储存能力约20t。根据环评核算,项目建成后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炉渣压滤渣)产生量约为76.098t/a、约0.254t/d ,一般固废每清运1次,单次最大储存量为6.342t/小于总储存能力20t;则10m2一般固废暂存区可容纳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生产压滤渣送入烘干机,烘干后回用于生产;炉渣统一收集后由周边农清运作为农肥综合利用,去向合理。通过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同时建立完善厂内固体废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可使固体废物在收集、存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至最低限度。

2.危险废物暂存

1危废暂存间管理要求

设置1个建筑面积4m2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做到地面防渗、防雨、防水,并设置导流槽及集液池,设置标识,并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和危废台账。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去向合理。

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危废暂存间必须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

危废暂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处理,采用防渗垫层:高密度聚乙烯(光面HDPE土工膜)+1015公分C30混凝土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地面及裙脚混凝土层上部采用环氧树脂漆进行防渗防腐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

危废暂存间门口设置相应的标准规范危险废物标识和危废信息板,室内张贴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的相关要求

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要求。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要求

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危险废物产生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认真做好台账记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工作。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的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台账应当按照电子化储存和纸质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六、环境风险分析

1.环境风险调查

根据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其Q值见下表。

4-21   主要危险物质及Q值确定表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储存位置

最大存在总量qn/t

临界量

Qn/t

该种危险物质Q

1

矿物

危废暂存间

0.1

2500

0.00004

2.风险潜势初判

目录中油类物质临界量为2500t,本项目废矿物油最大存在总量为0.1tQ值为0.00004,小于1。根据附录C,当Q1时,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

3.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4.3小节,风险潜势为,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本次评价按照附录A规定的简单分析基本内容进行评价。

本项目不设风险评价范围。

4.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矿物油,最大存在总量为0.1t,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项目风险类型为危险物质泄漏,若危废暂存间发生泄漏,导致油品泄漏至场地周围,对土壤造成影响,下渗地下则会污染周围地下水环境,若遇强降雨,油品可能顺地势流入落水河。

项目在原料堆棚内暂存生产物料,均为木质材料,属于易燃物料,存在火灾风险事故,如发生火灾,将会放出大量热辐射,危及火区周围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而燃烧散发出的大量浓烟也将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污染。

项目生物质热风炉烘干废气经过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处理达标排放,若废气处理装置失效(故障),可能造成废气未经处理便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当发现废气处理装置失效时可及时停止相应的生产活动,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项目产生的废气须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失效时,应及时停止相应的生产活动。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除尘系统的各类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维修,确保集气系统和除尘系统的正常运行。

②废矿物油暂存间密闭设置,做到“三防”(防流失、防渗漏、防雨),室内重点防渗;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人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定时进行危险废物贮存间的检查巡视。

③建立健全各种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消防部门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原料、成品堆存场所、生产车间严禁明火。生产车间、原料、成品堆场等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并保持完好状态。

④厂区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生产车间、仓库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训练。对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做出应急反应。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可行。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总体环境风险小。风险评价内容总结见下表。

4-2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

地理坐标

东经104°436.425,北纬24°4652.976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最大存放总量为0.1t,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险后果

矿物油泄漏后,将会下渗污染所处区域的潜水含水层。若遇到降雨天气,将会随着雨水进入冲槽河,可能造成河水中石油类因子升高。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①项目产生的废气须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失效时,应及时停止相应的生产活动。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除尘系统的各类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维修,确保集气系统和除尘系统的正常运行。

②废矿物油暂存间密闭设置,做到“三防”(防流失、防渗漏、防雨),室内重点防渗;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人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定时进行危险废物贮存间的检查巡视。

③建立健全各种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消防部门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原料、成品堆存场所、生产车间严禁明火。生产车间、原料、成品堆场等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并保持完好状态。

④厂区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生产车间、仓库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训练。对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做出应急反应。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可行。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总体环境风险小,根据项目Q值计算,判定环境风险潜势为I,项目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

七、项目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成投产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三同时要求;

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专职管理人员,全面管理各个环保治理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实际落实情况;

定期对环保措施的正常情况和实际效果,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和解决临时出现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环保设施故障,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对策;

运营期间,做好管理记录及管理报告,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审核有关环境监测报告等,按要求填写运营期环境统计表、污染源申报表等,并定期向主管生态环境部门汇报项目的环保工作情况。

2.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企业应制定及实施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环境管理制度应包含如下内容:

环保教育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保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教育工作,逐步增强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全员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环保岗位责任制度: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需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自行监测制度:定期做好各种环境因素的监测检测工作,同时做好登记。

环保设施与设备运转监督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进行常规化维护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要求:应当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一般工业固废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一般工业固废污染环境的措施。

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于危险废物,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名称、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产生时间、出入库时间、出入库量,经办人、贮存量、自行利用或转移时间、自行利用或转移量等信息。

制定厂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和进出台账上墙,明确厂区环保管理专职或兼职岗位,完善厂区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标识标牌。

3.环境管理台账

项目管理台账根据《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执行,建设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环境管理台账应按照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形式同步管理。环境管理台账应记录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和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

八、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1.排污口设置规范

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和生态环境部《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检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规范化要符合有关要求。

应在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要求加以标识。在适当位置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证和验收。

厂区三废及噪声排放点应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l5562.1-1995)的有关规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认证和验收。排放口图形标志见下图。

 

 

废气排放口

一般固体废物

 

 

危废暂存间

噪声排放源

4-2   排放口图形标志

2.项目排污口设置

1)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项目运营期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故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

2)废气排筒规范化设置

项目设有2根排气筒,高度均为15m。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同时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标明排气筒高度、出口内径、排放污染物种类等。

4-23   排气筒基本情况表

编号

主要污染物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内径/m

年排放小时/h

排放规律

DA001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15

0.5

7200

连续

DA002

颗粒物

15

0.5

2400

连续

3)固定噪声污染源标志牌设置

固定噪声污染源对边界影响最大处,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九、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

本项目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评〔201695 号),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现就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机衔接。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015 11日(含)后获得批准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建设单位不得出具该项目验收合格的意见,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许可证执行年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台账记录以及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等应作为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项目年产生物质颗粒1t,对照名录本项目属于二十、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44、生物质燃料加工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为简化管理类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942-2018)的要求按程序在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热风炉烘干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通过旋除尘系统(多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4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破碎、粉碎粉尘

颗粒物

在破碎机、粉碎机出料点设置集气罩(共设置3个集气罩)及引风管,通过引风机引入同一套布袋除尘设备,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有组织排放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标准限值

原料堆放、铲装上料、皮带输送过程扬尘、造粒、筛分粉尘

无组织粉尘

原料堆放、铲装上料过程、皮带输送过程、造粒过程、筛分过程设置在封闭厂房内粉碎、造粒上料点设置地绞龙,减少物料落差扬尘,造粒设备密闭,烘干出料系统负压密闭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标准限值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CODcrBOD5NH3-NSS

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1座容积为10m3)处理,由于该片区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近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待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最终进入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等级排放标准中的最严值

雨污分流

/

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喷淋塔补水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实现雨污分流

喷淋除尘废水

pHCODSS

喷淋塔下端有18m3的水池,水池中的沉淀渣经过高压泵进入压滤机经压滤实现水分离,压滤后的进入110m3的水箱,水箱中的水通过水泵进入喷淋塔循环利用,不外排。

循环利用

声环境

机械噪声

Leq(A)

设备布置于厂房内、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1除尘器收集粉尘: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

2炉渣统一收集后作为农肥综合利用

3压滤渣:压滤渣送入烘干机,烘干后回用于生产。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5)废矿物油: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建立废矿物油出入库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项目运营期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污染防治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10-7cm/s;或参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23)执行。

简单防渗区:包括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只需进行简单硬化。

生态保护措施

厂区设置截排水沟。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项目产生的废气须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失效时,应及时停止相应的生产活动。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除尘系统的各类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维修,确保集气系统和除尘系统的正常运行。

②废矿物油暂存间密闭设置,做到“三防”(防流失、防渗漏、防雨),室内重点防渗;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人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定时进行危险废物贮存间的检查巡视。

③建立健全各种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消防部门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原料、成品堆存场所、生产车间严禁明火。生产车间、原料、成品堆场等配置足量的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并保持完好状态。

④厂区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生产车间、仓库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训练。对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做出应急反应。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应实行简化管理。

2)本项目设置2个废气排放口。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属于一般排放口。排放口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排放口排污标识牌设置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接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4加强项目区设备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提高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现状质量能达到相应的标准。项目总体布局合理,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可实现不排入地表水环境,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对项目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变化量

废气

颗粒物

/

/

/

5.032t/a

/

5.032t/a

+5.032t/a

SO2

/

/

/

4.8t/a

/

4.8t/a

+4.8t/a

NOX

/

/

/

4.823t/a

/

4.823t/a

+4.823t/a

废水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粉尘

/

/

/

44.115t/a

/

44.115t/a

+44.115t/a

热风炉炉渣

/

/

/

1.983t/a

/

1.983t/a

+1.983t/a

压滤渣

/

/

/

30t/a

/

30t/a

+30t/a

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

/

/

/

0.1t/a

/

0.1t/a

+0.1t/a









注:=++-=-

附件:项目受理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