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0 12:27 来源:师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9842
广大市民群众: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高发,国内疫情不断扩散。特别是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毒株对人体的适应能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病毒载量更高、治疗时间更长,已波及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省外及省内25个边境县(市)的入(返)师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村(社)和单位报备,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配合有关工作人员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必须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及工作单位报备,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必须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及工作单位报备,并自觉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第1、4、7天)核酸检测。
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次密接人员,时空伴随者、上级要求按红码管理人员,必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上述人员除本人按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外,共同生活和工作的人员均要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管理,外出必须佩戴口罩,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对有病例发生地区的所在地(市)全域来(返)师人员,必须主动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重点地区来(返)师人员每天刷新一次云南健康码和行程码,若健康码变黄或变红,要及时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并原地等待工作人员处理。
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落实社区和单位的防控要求,做到非必须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慎重前往有病例发生地区的所在地。
六、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会展、演出等大型活动,暂停广场舞等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确需举办的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活动举办方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七、火车站、客运站、医疗机构、学校、养老、宾馆、商超、餐饮、景区、影剧院、KTV、棋牌室、麻将馆等重点场所、密闭场所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体温、查验注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措施,勤通风、加大消毒频次。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监管”的要求,加大对本行业的督促检查。
八、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严做好院感防控,引导发热患者及时到发热门诊规范就医。各药店要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完整信息登记,每日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汇总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九、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切实发挥疫情防控组织和带头作用,健全村(社)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盯死看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加强对红白喜事等民间聚集性活动的排查管理,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十、广大市民要自觉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做好自我防护,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师宗县发热门诊设在师宗县人民医院),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且没有禁忌症的12岁及以上人群,及时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师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