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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师宗汇泰房地产 “御龙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 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6-24 15:28  来源: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7104

师宗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向我局报送师宗汇泰房地产

“御龙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项目代码:2020- 530323-70-03-011397),我局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组织专家对

该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经审查,评审组认为报告书编制基本

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

规定和要求,基本达到初步设计阶段深度,专家综合评分为

81.00 分,通过评审,经修改、补充、完善后上报审批。6 月

11 日,你单位将《师宗汇泰房地产“御龙苑”项目水土保持方

案》(报批稿)和相关材料全部报送到我局水务窗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师宗县政

务服务管理局党组 2021 年第 14 次会议研究,决定准予发放行

政许可决定书。

御龙苑项目位于师宗县丹凤街道帝豪大酒店西北面,行政

区划隶属于师宗县丹凤街道管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0#高

层住宅楼、5#商业楼、地下车库、区内道路绿化及管网、绿化等配

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总用地面积42487㎡(63.75 亩),

总建筑面积 93697.23 ㎡(地上建筑面积 84765.85 ㎡,地下建

筑面积 8931.38 ㎡)。项目建设过程中共产生土方开挖3.69万m³,

回填土石方量 8.62 万 m³,外购 4.93m³。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

下:

一、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

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防治标准,按《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

准》SL190-2007)标准划分,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

岩溶区,土壤流失容许值为 500t/(k ㎡·a)。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 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 0.85,表土保护

率达到 95%,渣土防护率达到 92%,林草植被恢复率计算值达

到 96%,林草覆盖率达到 21%。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42487 ㎡,同意水土

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29740.9 元。

三、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目的、原则及监测点的布设,监测

内容、监测计划可行。

四、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方法、价格水平年、

基础单价、工程单价等符合编制规定。

五、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后续设计,加

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

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

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

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县水务局提交监测方案、季度

报告和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

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

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

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365 号)规定,你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

的竣工验收,并及时向县水务局和县行政审批局报备验收材料。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

用。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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