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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县(区)学习不深入问题整改总体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16:50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274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县(区)学习不深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基本情况

关于部分县(区)学习不深入问题督察报告指出:2020年,麒麟区政府党组会议及常务会议、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均未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202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均未涉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为切实抓实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师宗县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督办领导、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层层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整改方案明确的1条整改措施为:深刻汲取麒麟区、曲靖经开区的教训,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工作报告,每年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整改时限为20241130日前具体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进行整改。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政府党组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同时在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上及时传达学习有关讲话、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已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曲靖市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

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

特此报告。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41120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责任落实不到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问题整改总体情况报告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