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动态 部门动态

要闻动态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0年6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7 13:22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浏览次数:37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61720206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5756591   0874-5752297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编:655700

项目名称

师宗县红星选煤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村委会瓦鲁村

建设单位

师宗县红星选煤厂

环评文件

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蔚来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原有15t/a洗选能力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后形成30t/a洗选原煤规模,利用现有厂房及占地进行技改,主要对现有部分生产设备进行更换,增加部分环保设施,技改后工艺不变,仍为重介选煤工艺,不新增占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依托工程。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本项目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一、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厂房和附属设施等建设过程中,因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沙子等装卸过程中会有部分抛洒,经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碾压卷带、形成部分细小颗粒进入大气中形成扬尘,

2)施工设备燃油废气

   施工车辆、设备产生的废气主要是COTHCNO2等,排放量小,且为间断性排放,由于项目场地周边较为开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

1)生活污水

    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总量为0.8m3/d,主要为洗手水,不含油污,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很小。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设备冲洗废水,废水主要含有泥沙和悬浮物,废水经沉淀后可回用作冲洗水或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3、      噪音

项目施工期间将使用各种不同性能的动力机械设备,如铲车、推土机、振捣棒等。

4、      固体废弃物

项目在现有基础上改建,场地已平整,基本无土石方产生,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1)      建筑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主要为建设过程中的废弃建筑材料。主要包括:废弃的土沙石、水泥、木屑、碎木块、弃砖、建材包装等,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0.3kg/d·人计,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煤堆存铲装、破碎筛分及运输产生的粉尘

2、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精煤泥及尾煤泥压滤废水,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其它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雨季产生的工业场地初期雨水。

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弧形筛、振动筛、破碎机等设备

4、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洗选阶段产生的工业固体煤矸石、煤泥雨水池及循环水池污泥、破碎筛分除尘灰、旱厕固废机械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生活垃圾

5、      废机油

项目机械设备修时产生少量的废机油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施工期

1、      废气

1)施工期废气有施工场地无组织扬尘、燃油机械废气。

施工场地的无组织扬尘通过采取设专人及时对产尘区域洒水降尘,建设前先建设厂址围墙,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砂石集中堆放,堆体适当遮盖,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减速慢行,对运输车辆进行车身密闭或是对车身进行遮盖等措施后,施工场地无组织扬尘影响范围小,对外环境影响小;

施工场地虽然使用燃油机械,但使用设备数量少,每天运行时间不长,产生的少量燃油废气通过自然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2、      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收集后,经沉淀回用到混凝土拌合中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施工工序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道路洒水,不外排

3、      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弃土经分类处理后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有资质的渣土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环卫部门处理。

4、      噪声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选用噪声较低设备,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且改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的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因此,施工期采取报告提出的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原煤堆存铲装、破碎筛分及运输产生的粉尘原煤及产品均设置封闭的堆棚,破碎筛分设置于主厂房内并设置除尘器处理,对原煤堆棚及破碎筛分均设置洒水降尘设施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雨季产生的工业场地初期雨水。项目设置旱厕,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工业广场产生的初期雨污水经初期雨污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作生产用水,不外排,项目设置了100m3的事故水池,在事故状态下可保证废水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      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洗选阶段产生的工业固体煤矸石、煤泥雨水池及循环水池污泥、破碎筛分除尘灰、旱厕固废机械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矸石煤泥污泥运至矸石砖厂制砖;破碎筛分除尘灰与精煤一同处置;项目机械设备修时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统一收集于塑料油桶中,放置于专门的废机油房间,用于机械润滑生活垃圾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旱厕固废定期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堆肥项目固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      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200m范围无保护目标,距离最近的村庄为项目西南800m瓦鲁村,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后对居民点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曲师环审〔2020〕52号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我县召开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培训会议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曲师环罚〔2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