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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8-01-26 18:5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2856

2018年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关键之年。为了进一步夯实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基础,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消除隐患,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1月23日下午,我县召集辖区大型餐饮单位、餐饮示范一条街创建单位等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培训,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培训会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近年来基层执法人员在餐饮单位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案例,就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环节新要求和生产经营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引导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者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严把原料采购、食品储存、烹调加工、餐具消毒、个人卫生、后厨卫生等“六大关口”,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把好食品原料采购关的责任。要求餐饮单位定点采购,食品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有效证照的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禁止采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异常的食品。

二是把好食品加工制作关的责任。要求各个岗位的员工必须明确职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食品的加工、存放做到“三要”:食品储藏生熟要分开;荤素要分开;生熟食品容器工具分开要有明显的标志。

三是把好餐具消毒关的责任。餐具、厨具、饮具以及相关工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餐饮操作的规范,做好“四个环节”:冲洗、去污、漂洗、消毒。

四是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的责任。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坚持每年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坚持每日晨检制度,对身体不适员工,及时调休,严禁带病上岗。

五是落实"明厨亮灶"的责任,鼓励餐饮单位使用可视玻璃隔断或视频直播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制作加工的过程,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会上,城区市监所与参会单位签订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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