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8 17:55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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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政办发〔2020〕16 号
师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丹凤、漾月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师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28 日
为切实做好师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 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摸底 储备的紧急通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 2019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曲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师宗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 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 水平,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 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努力实现改造后 的小区“道路平整、设施配套、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 和谐宜居”的目标,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 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目标。从 2019 年起,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
按年度计划启动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1 年基本完成老旧
小区改造任务。
(三)改造范围。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建成于 2000 年 1 月 1 日以前、失养失修失管严重、配套设施不全、社会服务设施不健 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以及与老旧小区 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 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 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 畴。同时,严禁借老旧小区改造之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坚持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 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尊重居民意愿,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 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促进构建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 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以人为本,惠民利民。顺应群众期盼,尊重群众意愿。 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将补短板、惠民生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出 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 映强烈的问题。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对小区建筑物本体 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三)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 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一刀切。摸清老旧小区底数,区
分轻重缓急,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统筹安排改
造工作。根据老旧小区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并优化改造方案,力 求设计方案精细化,改造工作品质化。
(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 老旧小区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兼顾居民需求,创新老旧小 区自治管理模式,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实现小区后续 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小区面貌改观、房屋功能改善、 基础设施改造和居住环境改优四个方面。若居民有出资改造强烈 意愿的,可自行增加部分改造项目一并实施。
(一)改观小区面貌。按照“保基础、抓提升、促完善”的 基本思路,整治小区“脏、乱、差”。重点清理乱搭乱建,拆除各 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清除楼道杂物和各 类小广告,改造修复小区围墙。
(二)改善房屋功能。实施建筑物节能改造,维修屋面防水 层和隔热层,改造房屋外墙和公共楼道,修复楼道灯,修缮破损 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和雨棚,设置门禁或楼道防盗门。对居 民群众有出资意愿的,可同步对居民室内老旧的上下水管网和老 化的电路、供气等设施进行改造或加装。
(三)改造基础设施。修建小区内道路,划置停车泊位,维 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及其他各种管线管道,完善无
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
(新建)小区路灯,设置自行车棚;维修或更换老旧污水管道, 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以及完善消防管道、 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合理配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改优居住环境。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 完善小区绿化设施,有条件的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托幼、便利店、 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同 时,可将与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讯、供 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 改造提升纳入改造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一)做好调查摸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牵头,丹凤、漾月街道办事处和原房屋产权单位等单 位配合,对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做好“三调”(房调、地调、 民调)工作,摸清老旧小区数量、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 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档,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完整、 可靠,并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奠 定基础。
(二)编制方案。按照“先补齐短板、后改造提升”的思路, 重点完善老旧小区的各类基础设施,优化功能、改善环境、提升 档次。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状况,
结合小区居民意愿,商定改造内容和资金来源,因地制宜编制“一
院一策”改造方案(包括总体任务、年度计划、项目内容清单等 内容),上报师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也可根据小 区实际情况,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打破小区分割,实施 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三)组织实施。按照改造要求,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 头落实项目实施单位。对列入 2019 年度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务必于 2020 年 3 月底前开工,2020 年 6 月底前全面竣工;
列入 2020 年度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务必于 2020 年 6
月底前开工,2020 年 10 月底前全面竣工。同时,启动 2021 年度 的老旧小区改造“三调”、可研等前期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师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 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志伟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孙海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 组 | 长:梁欢 | 县政府督查专员 |
|
| 李华林 |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
|
| 梁永春 毛彦广 | 县财政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
成 |
| 员:黄骞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
陈弘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兵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中云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副局长 李永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城投
公司总经理
李永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江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赵小翠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振宏丹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渊超漾月街道办事处主任 陆兵能师宗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毛彦广兼任 办公室主任,陈弘、陈兵、李永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 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 全多元筹资、组织实施、项目推进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工程项 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扎实推进老旧 小区改造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制定老旧小区年度 改造计划,监督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前期、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收 集存档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融资工 作,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前期可研、初设等经费,编纂资金筹
集方案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拨
付、监督管理,对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改造 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 目立项和建设投资审批,争取中央预算内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申报, 及时下达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保障性住房 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并办理建设用地划拨和规划审批手续; 征用和收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 作。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估工作。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负责牵头做好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弱电改造工作。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内 违法违章建筑拆除,以及项目实施中规划指标的行政监督工作。 县城投公司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中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师宗供 电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中电力线路入地、墙面线路规划和改 造技术服务工作。丹凤、漾月街道负责配合原房屋产权单位做好 宣传发动工作,支持配合好施工单位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原 房屋产权单位负责做好小区内住户宣传发动工作,配合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做好住户改造意愿调查、房屋改造内容初步方案制定 和工程实施等工作。
六、资金筹措
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可持续 资金筹措机制,引导鼓励原房屋产权单位、管线单位、社会力量 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同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
原则,通过居民出资、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个人住房公积
金等方式筹资参与改造。
七、工作要求
(一)合理安排计划与任务。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 储备一批”的要求,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时序,科 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任务。优先安排各类基 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 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改造。切实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 债铺摊子,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完备前期手续。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 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等相关部 门要尽快研究解决老旧小区历史遗留问题,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单 位)加快完善可研、环评、初设、施工图设计、工程规划许可、 施工许可等前期审批手续。
(三)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监管力度, 防止将不符合条件的小区或无关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市政工 程“搭车”申报;无论是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还是中央专项补助 资金,均不得拆分使用。
(四)加强绩效管理。对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 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对改 造计划完成情况和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五)巩固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要建立完善长
效机制巩固改造成果。在健全居民自治的基础上,引导业主委员 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或自我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 资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资金;对已完成改造的 “三无”(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小区,可采取 引入物业管理、街道负责社区兜底、居民自治等多种模式规范小 区管理;改造好的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 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 资金保障。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 年 2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