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7 09:09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7732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00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师宗县实际,县政府办编制了《师宗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师宗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内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编制《师宗县国土空间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2 | 教体领域某公益建设项目 | 县教育体育局 | 第三季度 |
3 | 卫生领域某公益建设项目 | 县卫生健康局 | 第四季度 |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