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3 10:03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2161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及我县投诉举报问题有关要求,师宗县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编号:X3YN202405260022)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3YN202405260022的投诉举报问题,为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师宗县葵山镇查拉村委会大白得村小组冯某某等人将万余亩针松果松生态林砍伐和开挖(具体位置:黄利箐、段架冲山、龙洞山南半山,比利山口子,师家坟南边打麦冲箐头),非法建盖农用设施、栽种杉树等,水土流失严重。查拉村委会刘某某等砍伐大花冲针松果松天然林30余亩,砍伐大山尾(地名)1万余株柏树;在查拉村水库养鱼,在水库周边毁林种菜,导致全村人畜饮水困难。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基本属实、3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为切实抓实该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师宗县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整改督办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为:一是督促养殖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二是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区域巡查管护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荒、乱占耕地的违法行为。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督察反馈情况,我县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工作,现已完成投诉举报问题(编号:X3YN202405260022)整改,并开展县级自查验收工作。存在非法建盖农用设施,现已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下步将加大对该区域巡查管护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荒、乱占耕地的违法行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跟踪督办,确保问题严格整改、科学整改、有效整改。持续加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举一反三、谋划长远,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和矛盾发生。
特此报告。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