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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宏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8000吨农用残膜回收与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18 12:42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浏览次数:6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景东顺安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8000吨农用残膜回收与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师宗县宏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师宗县大同工业园区(丹凤街道古城村小黑坡)

总占地面积:3333.35m2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生产规模:每年回收8000吨农用残膜并将其加工制成塑料颗粒,实现资源再生利用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d,每天24h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师宗县宏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颜总 1868748817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工18183748925  传真0871-64602504

电子邮箱:173118157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向上述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反映,反映意见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师宗县宏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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