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8 12:42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浏览次数:6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景东顺安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8000吨农用残膜回收与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师宗县宏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师宗县大同工业园区(丹凤街道古城村小黑坡)
总占地面积:3333.35m2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生产规模:每年回收8000吨农用残膜并将其加工制成塑料颗粒,实现资源再生利用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d,每天24h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师宗县宏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颜总 1868748817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工18183748925 传真0871-64602504
电子邮箱:173118157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向上述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反映,反映意见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师宗县宏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