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4 15:54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浏览次数:6498
一是严格落实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县23家重点污染源按照每季度25%的抽查比例进行抽查,对2家特殊监管对象按照每季度5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300余家一般污染源按照1:10的比例进行抽查,截至2019年6月15日,共抽查企业60家次。
二是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配套办法,深入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截至2019年6月15日,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3起,其中,下达行政命令55起,立案行政处罚8起(含限制生产1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1人),共处罚金68万元,摸排上报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4起。
三是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3家企业危险废物和11家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进行了专项检查; 对辖区内4家风险源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县城2家涉水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不断强化对县污水处理厂等涉水企业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切实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共关停小散乱污企业4家。
四是妥善调处环境信访举报案件。认真做好12369和12345案件的查处工作,截至2019年6月15日,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39件,其中:“12369”举报热线电话22件、网络举报5件, 12345转办1件,信访案件11件,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