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2 15:35 来源:师宗县水务局 作者: 查龙云 浏览次数:6595
2月20日,师宗县水务局依法查处色从水库非法围垦行为。
据现场核实,当事人在色从水库库区内私自围垦,导致水库库区被严重挖毁,通过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对事件进行核对,现场认真的为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行为违反了《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根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炸鱼、开垦、砍伐林木等可能影响工程运行、危害工程安全或者蓄水安全的行为;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随后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进行监督。当事人认识到私自开垦并毁坏水利设施的严重性,当场表示在限期内恢复水库原貌。
近年来,县水务局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对现有的水利工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好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作用。同时,对人为毁坏水利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以此全面依法推动我县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师宗县水务局 查龙云
编辑:牛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