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7 15:52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7795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好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曲治市办〔2023〕2号)要求,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我局高度重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制定并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本单位年度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0次,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部署要求、县委关于依法治县的工作安排;提高法治意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行法定职责;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尊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能力。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组织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领导班子“述法”要求,及时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报告局领导班子年度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工作情况。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形成“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
(二)落实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曲靖市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师宗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项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三)落实政府职能权责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事项,并及时对外公布。一是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定《师宗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通过分类监管、实施差别化管理,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制度体系依法实行和监管。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理有违公平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慎行使行政处罚权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二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制定《师宗县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新增联合交叉执法制度、环境执法稽查制度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等内容,丰富和完善执法方式和手段,提升监管效能。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抽查排污单位19家次,建设项目127个,检查结果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确保当事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等救济权利,并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确保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人情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四是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2年,我县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两件。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一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教育,以案促改,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职工。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个。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实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推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2022年,发生涉行政复议案件1宗。主动介入普法和调解,依法按时答辩;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2年,行政复议按时答复率达100%,未发生行政行为败诉或被撤销的情况。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单位公众网站、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以及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重点工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五是依法处理信访诉求。通过12345热线、部门转办、上级交办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投诉,并依法处理,按时完成信访调查和回复。2022年,受理群众反映各类环保问题信访件52宗。处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
(六)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行政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二是落实案件法制审核和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设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集体审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经充分协商后,提交局党组会集中讨论决定。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工作;执法过程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确保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四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讨论研究、加强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指导和解释行政执法实际中的法律难点、疑点,保障行政执法的合规合法性与公正性。2022年,邀请法律顾问审查案件2件。
(七)深化“放管服”制度改革。一是优化审批流程。依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和优化环评审批工作流程,明确环评文件的受理条件、审查要点、办理时限。二是提高审批效率。对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符合园区规划的入园企业、工业类、非工业类等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采取分类审批,能简则简,做到合理高效。三是缩短审批时间。对全县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及符合有关规划或工业园区准入条件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
(八)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检查企业154家次,查处案件4宗,处罚金额130万元,责令整改企业1家。一是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认真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检查企业15家次,利用无人机检查企业5家次。二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全县畜禽整治专项行动,积极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检查养殖场(户)31家。联合水务等部门开展河道巡查。2022年,我局先后参加了农业农村、水务等部门组织的3次联合巡查执法行动。三是落实环境信用监管。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部署,结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反馈市场监督管理、银保监等部门,对环境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四是开展执法大练兵。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科学统筹执法资源,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部门联动,对畜禽养殖、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实战中锤炼执法能力。
(九)加强普法宣传学习。一是集中学习。持续通过“双周讲坛”集中学习、邀请专业律师授课、观看法制专题讲座、业务骨干授课交流等方式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工作培训。二是普法考试和执法证考试。组织单位公职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法、普法考试和执法证考试2022年,16名执法人员通过了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办理了执法证。三是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定《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结合重大活动专场宣传、设置宣传展板(横幅)、电子显示屏播放标语、派发资料、征订书籍报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等普法活动。2022年通过发放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折页、宣传手册、宣传用品,以及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学习不够深入和全面,理论指导实践有待加强。
(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不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与法制工作要求,执法队伍年龄结构有待优化,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
(三)内部稽查机制不够健全,不能及时发现与纠正执法中存在问题。
四、下一步安排
(一)结合生态环境工作特点,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范围和内容,确定学习的目标,创新学习方式,以案促改提高学习与工作实践的结合度,真正提升学习效果。
(二)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继续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差异化监管,组织开展联合交叉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制度,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完善线上线下培训方式,鼓励和发动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现问题能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