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赡养费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新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实施,强化了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功能,倡导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观,对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具有积极作用,鼓励形成尊老爱幼、和睦相处的良好社会风气。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社会保障体系在家庭教育支持方面的不足,通过强化家庭责任,形成家庭与社会共同参与的抚养教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