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该法自1996年4月1日起实施,历经多次修订和修正,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强化生产者责任,增加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制度。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抓学习,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熟悉掌握相关背景资料,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以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强化举措抓监管,紧盯固体废物污染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深入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创新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问题发生。要拓宽渠道抓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采取形式多样的手段,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增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防治意识,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要多措并举抓整治,深刻汲取环保督察相关案例教训,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原则,合法合规、科学有效对建筑垃圾、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
来源:师宗县融媒体中心 周艳红 赵文东
编辑:牛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