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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乡村振兴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
  • 2021-10-08 19:22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和《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2021-106】)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适配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股招聘公文收发及档案管理辅助人员1名;统计监测考核评价股招聘1名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辅助员;产业金融扶贫股招聘1名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辅助员,共招聘3性别不限。

三、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满1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三)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10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七)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文秘类、计算机专业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尚未查清事实的;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4.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者或其他不宜应聘人员。5.其他不适宜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在2021109日至10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3:00至6:00(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到师宗县乡村振兴局能源宾馆院内煤业公司办公室楼2-5,联系电话:13988945158;座机:5757051)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提供前述证件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复审按照招聘条件,由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若不符合则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3名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由师宗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属用人单位编制外合同用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用人单位要求正式聘用,与县乡村振兴局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自谋职业。
   (二)试用期工资为1800/月,正式聘用后工资为2000/月(不含单位应承担的保险部分)。
    (三)聘用期间,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不能按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报到,未经县乡村振兴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五)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师宗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

2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