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师宗县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二)县人民政府重要会议

(三)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四)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

(五)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六)县人民政府公示公告

(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及财政预决算报告

(八)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九)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十)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sz.gov.cn/)向社会公开。

师宗县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1.师宗县档案馆

地址:师宗县公安局旁;联系电话:0874-5753364

2.师宗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师宗县丹凤街道金鑫花园16-07;联系电话:0874-5757600

3.师宗县图书馆

地址:师宗县丹溪大道东段;联系电话:0874-5757611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股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地址:曲靖市师宗县丹凤西路

联系电话:0874-5751267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师宗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索取,复印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填写有困难的,可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填写。

2.书面申请

(1)信函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受理机构;

(2)传真申请。请在传真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在线填写《师宗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4.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办理流程

1.材料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所需信息描述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的程序、方式,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对申请材料有效、完备的申请及时登记,予以受理。

     2.办理时限

(1)当面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受理机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书面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答复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3.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后,于法定时限内依法提供其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自行查找;

(3)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同一事由已提交过申请,受理机构已作出过答复后,无正当理由反复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不再受理和答复。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股负责主动公开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曲靖市师宗县丹凤西路

  邮政编码:655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4-5752249

   六、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县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县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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