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巧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足法村委会村内道路修缮》提案,交由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0号)、《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9〕15号)等要求,师宗县的扶贫项目一律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实行项目库管理。目前,师宗县县级项目库中的项目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县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沪滇扶贫协作资金项目等3大类和产业、就业、基础设施、饮水安全等若干子项。经查阅乡级路线图和县级项目库,足法村委会新村村小组村内道路修缮项目暂未列在项目库里。目前我县正全力编制脱贫攻坚后续巩固五年规划,将确实需要建设实施的项目纳入五年规划统筹安排实施,不断夯实农村基础设施。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