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进军、何政樘、姚邓荣等6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调整优化高良乡自然保护区及公益林区的建议》,已交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自然保护区和公益林划定的历史背景
自1998年全国发生洪灾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对林业推行了商品林和公益林两类林经营管理体系,对天然林、陡坡水土流失严重、荒漠化、江河两岸等生态区位重要及环境脆弱生态区域纳入生态保护范畴,建立分级生态补偿制度,划定公益林和保护区。我县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启动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划定了国家级公益林68.79万亩(高良乡辖区内集体国家级公益林1.1272亩,南盘江林业局国有国家级公益林24.3661亩)和省级公益林面积14.6万亩(高良乡集体9195亩)。之后,于1999-2006年期间,我县先后又划定了4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和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所划定的保护地面积达92.72万亩(高良境内各类自然保护地面积16.79万亩)。
在划定自然保护区时,由于对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深,误将大量人工商品林25.4万亩(高良乡8.96万亩)、南丹山风景名胜区和大量村庄、道路、耕地划入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内,造成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民怨呼声较大、景区关停。
二、关于公益林调整问题的答复
公益林自划定至今,虽进行了几次修编调整,但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公益林修编相关文件要求,保持原界定的公益林范围和面积相对稳定不变,只允许除因原技术手段误划入的非林地或被项目建设征收占用的地块,以及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地块进行调出,国有林地上连片的人工林原则不允许进行修正,集体林地上生态区位不重要的部分连片地块上人工林可以进行修正。具体修正调整过的时间为:2011年对公益林进行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修编,2012年对公益林进行了重新落界,2017年对国家级公益林进行了重新修编,2019年对省级公益林进行了重新修编。下步县人民政府将督促县林草局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除天然林、陡坡地分布的森林、自然保护区、江河两岸、水源地等第一重山脊内或2公里以内的林地之外其他被划入公益林的人工林逐步修编调出。
三、关于自然保护区调整问题的答复
(一)启动自然保护区调整的工作情况
为切实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区内各种突出矛盾,我县就自然保护区调整一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经过会议研究决定对保护区进行范围和功能区调整,于2017年5月聘请西南林业大学做好调整规划设计的编制工作,先后7次以《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请示》文件及规划文本呈送至省市相关部门未得到明确调整批复。2019年,由县人民政府郭副县长带队,邀请市林草局王副局长、余副调研员、西南林业大学区老师同县林草局负责人多次到省就自然保护区调整事项进行请示、协调,得到答复意见:一是要调整保护区必须先完成国家和省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问题后再按省政府2018年1号文件进行调整;二是旅游开发与保护区重叠调整必须拿出旅游规划批复方案,否则不予调整;三是人工林调整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方可进行调整;四是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文件出台后再根据情况进行编制报告申报进行调整,我县积极收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待相关政策出台。
2019年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启动了全省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查评估工作。6月3日,由省政府参事云南大学欧晓琨教授会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3名专家到我县就自然保护地开展调查评估,认为我县反映的问题比较客观,在形成的调查报告上建议对师宗存在的问题予以调整优化。7月4日,县人民政府县长、分管副县长带领县林草、文旅局、环保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行到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自然保护地监测中心咨询我县自然保护地评估情况,省政府参事欧教授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自然保护地监测中心华主任就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和南丹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重叠及目前保护区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作出了回复:一是风景名胜区下一步将划为林草部门管理,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只能保留其中一个名称;二是建议将师宗县境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为自然公园,其整合建议待省林草局审批后再定。
2019年10月14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自然保护地监测中心华朝朗主任一行3人到我县就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进行调研,分别到菌子山、东风水库、大堵水库等地进行实地调研。随即,县人民政府召集县直相关部门就菌子山自然保护区调整及全县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事项召开座谈会,华主任就师宗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提出有关建议:自然保护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行整合,对自然保护区如何调整提出了建议,待邀请有关专家作进一步科学论证,再次到实地补充考察论证确定后。
2020年2月中旬,由县委龚书记主持,召集相关负责人就我县自然保护区调整的有关事项会议,同意聘请第三方开展对我县境内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工作,并提出要抓紧时间完成此项工作。
2020年3月初,县人民政府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同意聘请第三方开展对我县境内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工作,随后,按招标程序,中标单位为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自然保护地监测中心和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2020年4月初,为保证我县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及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等相关要求,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开展现有自然保护地和全县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空间分析、保护空缺分析、边界范围初步核查,编制师宗县自然保护地评估报告、师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及师宗县自然保护地相关资料和数据库等成果,逐级上报审批。
(二)优化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把人工林调处保护区的完成时间
这次对自然保护区开展整合优化调整,是国家和省为解决地方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需要,对我县下步发展带来了机遇。但在工作开展时间上,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要求的时间进程进行。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及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等相关要求,2020年6月底前完成师宗县自然保护地评估报告、师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上报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省级审核报批工作,预计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国家批复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