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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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30 09:33

 

 

 

汪树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建议》交由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整治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的通知》(曲发〔20208号)对全县范围个人建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主要排查一户一宅、土地性质、房屋建设面积(含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附属设施面积)。

二、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一是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为村民建房提供规划依据。20191213日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曲靖市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按照三图一书一表(三图:区位及综合现状图、国土空间管控要素划定图(村庄发展边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村庄布局及设施规划图;一书:说明书;一表:村庄基本信息统计表)制定村庄规划,目前计划在两年左右基本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同时按照《曲靖市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相关规定,将村民建房规划作为各类村庄规划的必要性内容,要求村庄规划必须确定农村新建建筑的选址、退让、高度、面积等控制性内容,对建筑风格、色彩提出建设指引。二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的现场调查,提高规划的实用性。目前各乡镇要求在规划编制前,全面收集村庄户数、人口、宅基地等基础数据,再提出新建居民点选址、规模等控制要求,以保障拆旧建新”“一户一宅等政策的顺利执行。

三、选定居民方案。下一步由每个乡(镇)街道在曲靖市特色民居方案中选取适合当地居民建设的10套左右建筑方案,社区(村委会)又在辖区范围内选取10套方案中再选5套方案,每个村(组)又在社区(村委会)选取5套方案中再选3套方案供居民选择建设,逐步形成统一规划统一风格。

四、理顺审批程序,明确县级、乡级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曲靖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中先规划后审批、先审批后建设的规定,按照申请验线监管验收”4个关键环节履行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切实有效规范农村建房行为。

五、加强管理三到场要求,即: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在科学制定村民建房规划、拆旧建新盘活宅基地、清除违章建筑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执行。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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