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教育体育局

  • 政府办
  • 2021-03-01 12:01

机构名称:师宗县教育体育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信访室)发展规划股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教育督导室(师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基建股德育股卫生与艺术教育股师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学校保卫后勤股民办教育股体育股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教育体育的决定,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五)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提出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建议,负责统计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及教育体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归口管理全县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有关的社会考试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十一)推进公共体育服务,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抓好体育项目的业余训练和竞技体育工作;组织体育科研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各类体育竞赛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加强对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受理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审核、报备等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并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评估。

(十四)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五)与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师宗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师宗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六)完成市教育体育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师宗县通源大街能源大楼11楼

联系方式:0874-5752250

负责人:王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