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是降低突发急危重症患者死亡率和意外伤残率最及时、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和完善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能进一步提高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紧急救援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为完善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体系建设,保障我县急救体系进一步得到规范,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救援绿色通道有效建立,经研究决定对全县120院前急救实施统一调度指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为依据,以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医疗急救资源一体化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院前急救管理,规范院前急救行为。坚持“就近、就急、就医院专科特色和尊重病人和家属意愿”的急救指挥原则,建立完善县、乡两级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搭建急救网络平台,实行全县院前医疗急救资源“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整合资源,避免资源浪费的原则,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救援指挥调度能力,实现“规范、快速、高效、安全”的综合目标。积极开展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任务
师宗县卫健局委托师宗县人民医院建设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并由调度中心负责120医疗急救信息指挥调度和管理。主要承担接收120医疗救护信息;指挥和调度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参与院前急救;协调各类灾害事故的医疗急救;协调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调度原则
利用人工电话通讯指挥,合理、有效、快捷分配全县120医疗急救资源。
(一)病人(家属)自愿原则:在接收到120呼救时,如病人或家属主动要求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诊治,调度员需按病人及其家属意愿进行调度。
(二)就近就急原则:根据事发地离医疗机构的距离远近进行调度,缩短救治时间,争取患者尽快得到救治。
(三)安全专业原则:根据所报患者病情结合各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专科特长等进行调度,最大化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优质服务。
(四)统一调度原则:全县所有120医疗急救信息,由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按照“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和“就近、就急、就专科救治能力、兼顾患者和家属意愿”的原则进行调度,保障急救工作有序、及时、高效、合理、规范进行,以急救半径最小的医院进行调度和救治。
(五)协调处理的原则:各类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的医疗急救,由师宗县卫生应急办和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协调统一处理。
四、120院前急救医疗机构
(一)准入机构
凡我县县域内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配备专属救护车辆,救护人员的均可予以准入。配备要求:每一辆救护车,配专属驾驶员一名,有资质医师、护士各一名共同组成一个救护小组。
(二)调度车辆储备
各准入医疗机构救护车均作为备用储备车辆,卫健局授权120指挥调度中心统一调度使用。
五、调度方式
(一)分类调度
1.医疗急救的调度方式
(1)一般急救患者,结合应急地点,就近就急调度距离最近的医院。到位后救护人员完成基础救治并结合患者病情及各医院救治能力后优先选择对患者最为有效有利的救治医疗机构进行转送。
(2)当患者昏迷或病情极为危重时,结合应急地点,就近就急调度距离最近的医院。到位后救护人员完成基础救治并结合患者病情及各医院救治能力后优先选择县人民医院进行转送。当转送距离超过50公里,转送时间超过1小时。调度中心应同时调派县人民医院救护小组前往事发地或基层医疗机构及时交接患者的救治或转运。
(3)病人(家属)自愿选择:实行“两次询问”制,即调度员接警时要询问病人(家属)意愿,接警车辆接到患者后再次询问,并签订《院前急救病情告知书》,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充分尊重患者(家属)意愿转运相关医疗机构。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度方式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首先就近就急调度距离最近的医疗机构,同时调度师宗县人民医院救护小组,报告卫健局应急办;其次调派各家二级医院救护小组,并及时通知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做好应急准备,并由各单位负责报告各自单位的医院主要领导。
(二)调度程序
120指挥调度流程图(见附件1)。各医疗机构接到通知后,必须保障8分钟内出诊,并及时反馈出诊信息至120指挥调度中心。
六、工作要求
120指挥调度中心及各医疗机构都要高度重视应急与急救工作,要不断提高应急与急救能力,务必保障储备车辆、人员处于应急状态。120指挥调度中心的调度员、各医疗机构的救护小组都要熟练掌握急救知识,规范进行急救处置,做到生命至上,恪尽职守。
(一)县卫生健康局
1.组织培训与交流:
(1)县卫健局牵头委托师宗县人民医院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对县域内所有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包括乡村医生)的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心肺复苏、检伤分类等内容。
(2)组织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开展演练,推广新知识、新技术,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与水平。
2.加强对应急与急救工作的领导与指导、督办与考核。
3.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二)各级医疗机构
1.120院前急救挂靠的医疗机构要设立120急救指挥调度专线,实行专线专用。
2.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车辆、物资、药品、器材等急救资源的管理,满足急救工作需要。对当日不能参加急救任务的车辆,必须报告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备案。
3.各医疗机构出诊人员要主动与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进行信息沟通,发生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反馈。每次出诊,出发后医生要及时主动与患者、家属及其他报警人员保持联系并进行电话指导,使患者及家属缓解紧张的心情,减少加重病情的盲目行动,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和自救。
4.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前急救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妥善保存120院前急救相关资料,包括救护车出车录像、录音、登记记录等。
5.各医疗机构务必遵守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调度要求,对不配合调度工作的将严格考核,并纳入单位年终考核。
6.院前急救所需经费由各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医疗急救服务费用的收取由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的收费标准自行收费。涉及急救单位无车辆需其他单位协助救援时,按出驾驶员及车辆的协助救援单位占60%的出诊费用计算,出救护人员的急救单位占40%的出诊费用计算,收费由急救单位统一收取,再按比例划拨到协助救援单位的账户上。
7.各基层医院应将急救网点布到各个自然村,由乡村医生第一时间进行救护,给抢救赢得时间和时机。
七、考核办法
(一)日常考核: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县人民医院对各单位120院前急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如:电话畅通情况、急救反应速度、人员值班情况,车辆、药品、器械准备情况,急救技能操作熟练情况,患者满意度等),院前急救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督促整改,并将存在问题每半年汇总报县卫健局,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依据。
(二)年度考核: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对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及各医疗单位院前急救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指导和督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将各单位接警、应急处置和值守情况等纳入医政管理内容。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与此相抵触的文件废止。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师宗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