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成立医疗、护理、病案等十六个县级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的通知
师卫健发〔2019〕77号
各卫生健康单位(含民营医院),局机关相关股室:
为切实加强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我县医疗质量控制长效机制,保障医疗安全,师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二级医院按照《师宗县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县级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在各医院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师宗县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评定,经师宗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师宗县医疗、护理、病案等十六个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负责相关质控工作,现将人员组成和挂靠医院名单下发给你们。
请各卫生健康单位积极支持各专业质量控制分中心的工作,自觉接受质控分中心的检查和指导;挂靠单位要为质控分中心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确保质控分中心正常运转;各质控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切实提高我县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附件:1.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2.护理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3.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4.病案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5.药事管理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6.医疗器械与设备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7.消毒供应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8.影像医学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9.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10.卒中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11.创伤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12.胸痛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13.中医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14.中药药事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15.治未病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16.妇产科质量控制分中心人员组成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