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刘俊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师宗县政府
  • 2013-02-18 15:58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

刘俊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驻师单位: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关于刘俊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干字201317)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俊波    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古娟娟    不再担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潘永清    任县畜牧局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山羊公司经理;

黎国锦    任县山羊公司经理(副科、试用期一年);

赵俊波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办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正华    任县司法局丹凤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黎祖灿    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兼、试用期一年);

保德寿    任县国土资源局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赵亚林    任县国土资源局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