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曾保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县政府办
  • 2010-06-10 09:08
师政任〔2010〕5号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曾保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关于曾保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干字〔2010〕2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曾保生 任县公安局大同派出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李 健 任县公安局彩云派出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赵美玲 任县公安局竹基派出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史沅洪 任县公安局龙庆派出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朱新华 任县公安局大同派出所副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尹宏文 任县公安局五龙派出所副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颜永刚 任县公安局龙庆派出所副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尹家启 任县公安局彩云派出所副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袁 纲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