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惠德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县政府办
  • 2009-11-04 10:3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关于惠德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干字〔2009〕6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惠德贤 不再担任县环保局局长职务(任职年龄到限);
李剑芳 任县环保局局长;
钟  楠 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不再担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刘鸿亮 不再担任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赵云安 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唐绍鸿 不再担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
 
 
二○○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