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朱正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师宗县政府办
  • 2012-11-26 17:19

师宗县人民政府文件

 

师政任〔2012〕13号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

朱正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关于朱正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干字〔2012〕10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朱正华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卢贵川  任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永山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兼,试用期一年);

杨所良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文法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友林  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滟林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玲辉  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蔡明轩  任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兼,正科,试用期一年);

李华平  任县森林公安局鲁古林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华林  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永春  任县财政局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