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云(2016)师宗县不动产权第0000290号、师宗县不动产权第0000259号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 2020-11-27 14:37

登记编号:云(2016)师宗县不动产权第0000290号,编号NO53000396938)、云(2016)师宗县不动产权第0000259号(编号NO53000396907)。

证书持有人:张伟,云(2016)师宗县不动产权第0000290号,权利人:张伟;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师宗县彩云镇槟榔社区师弥路;不动产单元号:530323103108GB00015W00000000;权利类型: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283平方米;使用期限:20120315日起20820315日止;权利其它状况:无。

云(2016)师宗县不动产权第0000259号,权利人:张伟;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师宗县彩云镇槟榔社区师弥路;不动产单元号:530323103108GB00016F0001000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面积:共有宗地面积:21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91平方米;使用期限:20120315日起20820315日止;权利其它状况:独用土地面积:216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1-4层,房屋类型:住宅。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会泽县人民法院《(2020)云03261220号之三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法撤销张伟名下坐落于师宗县彩云镇槟榔社区师弥路不动产登证号为:云(2016)师宗县不动产权第0000290号,编号NO53000396938)、云(2016)师宗县不动产权第0000259号(编号NO53000396907)的不动产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张伟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登记证书自动作废,该不动产登记证书权责灭失、消亡。

广大公民若对以上公告事项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师宗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74-5751197)提交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