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国有建设用地SCG2020-22号地块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师公资交土告字[2020]11号
经师宗县人民政府批准,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核定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SCG2020-22 | 宗地面积: | 2768.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师宗县凤凰大道与通源大街交叉口(能源二号小区旁) |
出让年限: | 商住比2:8 商业40年 住宅70 | 容积率: | 不小于1.0且不大于3.5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35 |
绿化率(%): | 不小于35 | 建筑限高(米): | 40 | 土地用途: | 商住用地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249.0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4500.0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10元/平方米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8日到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交易科(能源大厦二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8日到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交易科(能源大厦二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于 2020年9月28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9月30日9时00分在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出价最高者不得低于底价,低于底价或者不符合其它条件的拍卖不成交。
2.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清成交价款(含节假日)。如逾期不缴纳出让金的,没收定金。成交价款不含相关税费,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3.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缴纳一律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到指定账户。若竞买人为自然人,必须从本人的银行账户中转入;若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中转入。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按规定缴纳到指定账户后,请提交银行转账凭证、电子银行回单和基本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到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财务科)进行保证金到账确认。
4.除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外,其它规划条件以核定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徐林光
联系电话:18987427974
开户单位: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师宗支行
银行账号:24049301040017332
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