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国有建设用地SCG2020-03号地块使用权拍卖出让更正公告
我中心于2020年5月18日核发的《师宗县国有建设用地SCG2020-03号地块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师公资交土告字[2020]06号】中,第一款“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中的[建筑限高:24米]”,“因充分考虑该地块片区‘城市客厅’的重要区位,适当调整天际轮廓线,建筑限高的总值:即建筑屋顶最大高程不大于1925米,现丹凤路人行道高程以1855米计”,现更正为[建筑限高:70米]。
特此公告
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