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号(总第169号)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公告)
师宗县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 |
SHIZHO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5年第1号 (总第169号)
师宗县审计局 |
师宗县2022年至2023年沪滇协作资金管理使用
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12月5日,对师宗县2022年至2023年沪滇协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师宗县2022年至2023年沪滇协作项目,沪滇指标资金共7450万元,其中,2022年3650万元,2023年3800万元。截至审计期间,县财政局划拨到项目实施单位7190万元,其中,2022年3550万元,2023年3640万元。
两年共有22个项目,本次审计项目个数20个(含人社局2个劳务协作项目),2023年五龙乡大厂村茶园建设项目和2023年丹凤街道“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设施配套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本次未审计。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师宗县农业农村局及项目实施单位推进了沪滇协作项目政策贯彻落实,项目建成后使产业条件得到改善,沪滇协作项目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用于市政建设、弥补公用经费支出、建设楼堂馆所等形象工程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县财政局未及时划拨沪滇协作资金、多付工程款、拦标价编制不合理、高估冒算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沪滇项目结余指标资金97.08万元。
2.县财政局未及时划拨沪滇协作资金184.39万元。
3.多付工程款0.64万元。
4.拦标价编制不合理。
5.高估冒算工程价款84.1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针对问题1,师宗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将已划拨的结余资金21.47万元收缴县级财政,落实97.08万元结余指标资金用于其他沪滇项目;针对问题2,师宗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与师宗县财政局沟通,及时拨付沪滇协作资金;针对问题3,师宗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追回多付的0.64万元工程款并入结余指标资金上缴县财政;针对问题4,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对拦标价编制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师宗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问题5,师宗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相关项目实施单位认真整改,不再支付多计的工程价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师宗县农业农村局、师宗县财政局应加强项目资金的统筹和管理使用,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拨付,结余资金及时安排使用,发挥效益。二是项目实施单位加大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加强对工程签证的审核,认真细致做好收方工作,确保工程造价的真实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及项目实施单位已认真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5年2月25日,审计发现的5个问题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沪滇项目结余资金97.08万元的问题,其中21.47万元已按审计要求缴入县级财政,不需划拨的75.61万元结余资金后期使用由县级相关部门研究后统筹使用,完成整改;针对县财政未及时划拨沪滇协作资金184.39万元的问题,确保在2025年5月底前将未拨资金184.39万元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正在整改中;针对多付工程款0.64元的问题,施工单位已退回,项目实施单位已缴入县级财政,完成整改;针对拦标价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审计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已对不合理单价进行调整,在以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完成整改;针对高估冒算工程价款84.1万元的问题,由于第三方审核不实,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方商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支付,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