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谢得得申请办理坐落于师宗县丹凤西路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其本人及妻子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中的房产于2005年4月6日由第一任房主彭玉党过户至第二任房主金保明及妻子和儿子名下(房屋证书号为:师房权证(2005)字第00007086号、师房(2005)共字第00011499、00011500号),2008年8月2日第二任房主金保明又将该套房屋转卖给现房主谢得得,但未办理土地及房产的过户手续,土地使用证师土国用(2001)字第2244号仍在第一任房主彭玉党名下,现无法联系到彭玉党来配合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国有土地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