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6日至9月26日,对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林草局是县政府直属主管林业和草原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5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87人,核定车辆编制7辆,2023年末实有人员87人,实有车辆7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县财政局下达林草局2023年度预算总额为1560.6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560.62万元,追加调整预算7324.92万元(退耕还林补助等专项补助资金)。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8885.54万元,总支出8885.5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部门资产负债情况
2023年度报表反映,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期末资产合计1278.54万元、负债合计780.08万元、净资产合计498.4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278.54万元、负债780.08万元、净资产498.46万元;事业单位资产0万元、负债0万元、净资产0万元。
(四)部门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林草局2023年实施了天然林保护、自然生态环保、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等项目。制定了《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落实实施。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师宗县审计局对林草局202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共发现4个问题,其中林草局局机关2个问题,下属事业单位五洛河林场2个问题。其中林草局未及时清理往来款1350000元,至今未整改。
审计结果表明,县林草局是主管林业行业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的责任,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项目造林并举,紧紧围绕着“产业增效、林农增收”的思路,为师宗县林业的发展以及林业产业扶贫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提供的2023年账务资料作了承诺,审计中仅就财务承诺的账务资料进行查证。审计认为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账制健全,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但还存在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基本户列支工会活动经费等方面的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工会活动支出从机关基本账户支出99502.08元。
2.未及时收回职工借款3000元。
3.往来款长期挂账12132196.74元。
(二)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4.未及时清退应清退工资50192元。
(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未整改的问题
5.以前年度审计发现未整改问题1350000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问题1,责成林草局自行调账整改,今后杜绝此类情况发生;针对问题2,林草局应及时清理收回该职工借款,并及时入账;针对问题3,责成林草局逐一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切实整改,今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针对问题4,林草局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成;针对问题5,林草局应切实加快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上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在债权债务的审计清查中发现,往来款项账面余额较大,进出账时间较长,建议加强应收及应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细化内部规章制度,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预算批准的用途使用财政资金,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将已验收完工的工程项目完成移交及转入相应资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师宗县审计局。此后,应当在问题整改期限届满或者整改状态发生变化时的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及相关材料函告师宗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应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师宗县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