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0月28日,对师宗县2021年至2022年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过程中延伸审计了师宗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局”)。
一、基本情况
(一)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收支情况
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筹集1024.07万元,其中,中央就业补助资金976.26万元,就业见习补贴46.48万元,利息收入0.62万元,其他收入0.7万元。
2021年度总计支出1023.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431.97万元惠及609人,公益性岗位补贴310.35万元惠及959人,就业见习补贴46.48万元惠及77人,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3.1万元惠及4人,其他就业补助231.6万元惠及5029人。
(二)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筹集1121.21万元,其中,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063.36万元,省级就业补助资金57.24万元,其他收入0.61万元。
2022年度总计支出1120.6万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247.39万元惠及1406人,社会保险补贴379.15万元惠及471人,公益性岗位补贴389.7万元惠及963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1.79万元惠及1219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9万元惠及19人,其他就业补助90.67万元惠及2551人。
从审计情况看,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优化服务质量,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工作部署,确保政策落地生效。在就业补助资金方面,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和拨付资金,执行补贴资金发放公示制度,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但此次审计也发现,存在死亡人员领取保洁员补贴、村干部领取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向已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月领取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参与就业培训、重复发放保洁员补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发放对象不符合规定存在的问题
1.向村干部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2.向村干部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补贴4000元。
3.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重复享受外出务工车费补助、食品补助1333.4元。
4.向已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513.33元。
5.向死亡人员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补贴7200元。
(二)重复发放补贴
6.重复发放邱某某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补贴15600元。
7.农业农村局和人社局重复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补贴87100元。
(三)培训质量不高
8.培训针对性、有效性不强。
9.多次培训未就业,就业转化率低。
(四)培训对象不符合规定
10.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涉及培训资金1680元。
11.领取企业养老金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培训资金16860元。
12.同一工种培训两次,涉及培训资金3200元。
(五)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3.就业信息员岗位开发不合理。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4.各乡镇保洁员数量分布不均匀。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针对问题1,责成人社局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核实资金发放名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问题2,责成人社局将2024年已发放的4000元进行追回并收缴县财政;针对问题3,责成人社局将外出务工车费补助、食品补助1333.4元进行追回并收缴县财政;针对问题4,责成人社局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513.33元进行追回并收缴县财政;针对问题5,责成人社局对7200元进行追回并收缴县财政;针对问题6,责成人社局对15600元进行追回并收缴县财政;针对问题7,责成农业农村局将全部问题资金87100元追回并收缴县财政;针对问题8,人社局应结合实际,对参加培训人员要分门别类开展切实可行的培训;针对问题9,人社局在今后就业培训过程中应以促进就业为主要目标,组织适合当地实际的培训项目;针对问题10,责成人社局应当将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任职期间参与培训产生的费用1680元追回并收缴县财政;针对问题11,责成人社局将问题资金16860元追回并收缴县财政;针对问题12,责成人社局将问题资金3200元追回并收缴县财政;针对问题13,责成人社局按规定结合各乡镇实际需要开发就业信息员岗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人社局一是应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能,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应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确保资金发放对象符合规定。三是应督促培训机构定期对培训人员进行回访,掌握培训人员培训后的就业创业情况。四是应加大与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力度,确保公益性岗位名单不重复。五是应关注各乡镇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分配,确保岗位设置及分配合理且符合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师宗县农业农村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同时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