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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师财行[2024]32号
  • 53032318022501000
  • 2024-10-22 16:27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5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人民团体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政策建议。

3.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协调中共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协调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

4.审核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审核,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意见建议。

6.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承担全县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7.负责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建议。

8.负责全县机构编制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9.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0.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继续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一是规范人员编制管理。在省、市下达的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内,充分调研,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加强动态调控管理,按照《师宗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继续推进空编集中管理,解决相关单位编制供需矛盾。二是继续做好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按质按量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上下编手续等日常工作。

2.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清理规范工作。依照十二条措施和《师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细化清理规范措施,逐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使用。

3.根据省、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相关要求,继续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和乡镇(街道)三张清单梳理工作。

4.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安排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5.继续做好县委编委会会议准备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按时按质完成2022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8.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9.做好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工作。

10.做好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变更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信息统计股、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股、机关和事业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204.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9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44万元,增长6.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44万元,增长6.4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所欠养老保险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20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96万元,占总支出的97.56%;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2.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44万元,增长6.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44万元,增长6.46%;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所欠养老保险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3.36元,占基本支出的91.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元,占基本支出的8.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92.52万元对比增加了12.44万元,增幅为6.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所欠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和机构编制工作正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48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12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2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0万元,增长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33.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构编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委编办对师宗编办机构编制情况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0万元,比上年减少1.13万元,下降6.37%,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费等支出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电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4.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8万元,固定资产45.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政府采购: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501111

附件列表: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2024102204231884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