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0101000
师宗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网络、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来访的群众。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及时收集倾向性、动态性、预警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并加以综合研判。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9.完成市信访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师宗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市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领、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化解社会各类矛盾,认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有效解决信访问题,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信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股、办信网信股、督办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师宗县信访局;
2.师宗县“阳光信访”信息服务中心。
纳入师宗县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所属单位未单独公开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所属部门所有账务纳入信访局机关统一核算,未单独开设账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信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92万元,增长10.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98万元,增长10.09%;变动原因为贯彻落实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减少越级上访,驻京驻昆驻市次数增加,增加了差旅费收入,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增加信访事务支出;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为2022年因多缴利息收入导致税务退库,产生其他收入,2023年无此类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85万元,占总支出的71.18%;项目支出53.39万元,占总支出的28.8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98万元,增长10.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2万元,增长4.87%;变动原因为2023年6月19日分流进入1名事业单位人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3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82万元,变动原因为2023年支付以前年度维修费用和充值了ETC过路费,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增加10.86万元,增长25.53%;变动原因为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增加信访事务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驻京、省、市、大接访工作经费13.91万元(师财预〔2023〕1号),主要用于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方面支出。
2.驻省信访维稳工作经费9.97万元(师财预〔2023〕152号),主要用于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方面支出。
3.房租经费8.47万元(师财预〔2023〕158号),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房方面支出。
4.信访补助金7.50万元(曲财预〔2023〕282号),主要用于救助金支出。
5.信访补助金1.50万元(曲财预〔2023〕57号),主要用于救助金支出。
6.信访补助金2.50万元(曲财预〔2023〕178号),主要用于救助金支出。
7.信访补助金1.50万元(师财预〔2023〕49号),主要用于救助金支出。
8.信访补助金4.10万元(师财预〔2023〕204号),主要用于救助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98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减少越级上访,驻京驻昆驻市次数增加,增加了差旅费收入,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增加信访事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开支、信访事务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为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万元,决算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3.4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81%,完成年初预算的9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0.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9%,完成年初预算的29.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信访局严格按财政厉行节约压减支出,严控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8万元,增长5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4万元,增长127.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6万元,下降65.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充值公车过路费,另外2023年支付了2021年2022年公车维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和乡镇(街道)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6万元,比上年增加2.82万元,增长26.76%,主要原因为上年没有充值公车过路费,另外2023年支付了2021年2022年公车维修费,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会议、培训、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师宗县信访局资产总额65.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3万元,固定资产60.54万元(净值19.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56万元(净值0.1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8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18万元,变动原因为新购入计算机、文件柜等设备;流动资产减少1.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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