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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司法局
  • 师财行﹝2024﹞32号
  • 53032318031501000
  • 2024-10-21 21:26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501000

师宗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司法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有关单位(部门)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5.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监狱与社区矫正、监狱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

7.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整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10.完成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大各项要求,突出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部门队伍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用较强的理论知识推动各项实际工作高质量完成。

2.法治师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快和推进。

3.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加强,基层维稳防线进一步筑牢。

4.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

5.大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夯实社会稳定根基,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

6.紧扣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高站位、严要求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7.继续优化法律服务、畅通群众维权渠道。

8.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明显、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管理工作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10个派出机构:丹凤司法所、漾月司法所、大同司法所、彩云司法所、雄壁司法所、葵山司法所、竹基司法所、龙庆司法所、五龙司法所、高良司法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师宗县司法局

2.云南省师宗县公证处。

纳入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所属单位未单独公开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所属部门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所有财政拨款收入纳入我单位局机关统一核算,未单独开设账务。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司法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师宗县司法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43.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6.88万元,占总收入的96.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35万元,占总收入的3.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33元,下降7.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78元,下降5.9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6.55万元,下降38.57%。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4人减少人员经费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4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41万元,占总支出的89.42%;项目支出88.98万元,占总支出的10.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41万元,下降8.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1.25万元,下降9.75%;项目支出增加5.83万元,增长7.01%;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4人从而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2.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1.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普法宣传支出8.2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支出

2. 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方面的支出。

3. 其他项目的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涉密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6.88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9%。与上年相比减少51.78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4人从而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5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及各类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的支付以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等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师宗县司法局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3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困难暂未拨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67万元,下降91.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3万元,下降8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4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困难暂未拨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师宗县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治建设、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0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宗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8万元,比上年减少4.11万元,下降9.07%,主要原因是资金困难部分公用经费未拨付使用导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1.27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0. 5万元、培训费0.3万元,福利费3.79万元、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29.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师宗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47.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0万元,固定资产639.7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501111

附件列表:

师宗县司法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