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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师财行﹝2024﹞32号
  • 53032318043001000
  • 2024-10-21 21:10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3001000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承担师宗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和推广运用;负责县级审批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事项集中审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好制度服务;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信息与咨、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察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政务网络平台运行管理;负师宗县政务服务中心师宗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公共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负责承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管理师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相应工作机制;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派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指导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办市政务局、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按照《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2023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师政办发〔2023〕2号)要求,我局加大企业开办登记的工作力度,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县行政审批局成立“市场主体倍增”专项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就近为当地企业及群众开展市场主体登记工作,截至9月底,新增企业市场主体2144户,净增长1845户,全县企业数达到 8833户,完成全年任务的85.58%。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让涉企服务更贴心、更便捷、更高效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全面落实部门权责清单责任制,目前,37个县直单位、10个乡(镇、街道)完成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调整并公布,共调整公布权力清单383项。其中:行政许可241项、行政处罚69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职权46项。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改革。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通过用地联合预审、联审联批、联合审图、并联审批等方式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企业进驻政务中心,实现“一扇门”受理水、电、气报装、设计、验收。为进一步压缩水电气报装道路开挖时间,建立了道路开挖联审联批制度。编制《办事指南》,精减办事流程。指导业主方准备申请道路挖掘要件材料,材料准备与组织联审联批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同步进行,材料齐全当天完成联审联批。规范运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网上办事大厅、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省级系统,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贯彻“非禁即入”思想,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系统之外无审批”,打造优质审批服务环境。二是完善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持续巩固“一颗印章管审批”成果。目前,县行政审批局共办理行政许可8284件,办件量前三位分别是: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2901件,内资企业设立登记1954件,林业植物检疫许可证625件。推广运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系统之外无审批”,打造优质服务审批环境。三是全面落实“证照分离”“先照后证”“一照多址”等改革举措,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审批效率,承诺时限压缩率50%以上。目前,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共实行告知承诺制3114件,服务企业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抓实投资项目代办工作。代办中心主任亲自带队走访企业,大力开展“帮办代办”工作。通过无缝隙的“零距离”服务,沟通了解企业项目难点、痛点及需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多头跑、来回跑、多次跑”等问题。开展投资项目代办工作以来,师宗县投资项目共代办53个,流转至当月还未办结的项目15个,其中2023年新增代办项目6个,总投资43181万元,新增代办事项52项,现已完成代办26项。

3.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一件事一次办”

一是按照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推进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全县入驻政务服务大厅14个部门;纳入大厅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45项;入驻公共服务事项22项,实现更多服务事项“就近办、集中办”。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协调燃气、电力、自来水等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为重点,扎实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改革,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一次办”,现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行政许可事项可办率达95%;依托集“审批、监管、服务、信用”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录入和认领工作;全县34个部门全面完成组织机构梳理录入、电子印章采集、电子证照收集工作,系统新增、变更工作有序推进;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完成全县34个县级部门1290项政务服务事项承接指派。二是围绕村(社区)政务服务代办“四有”“五个一”工作目标提升质量,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查缺补漏、补齐短板,提升全县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政务服务能力。推动市场主体登记、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代办点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截至目前,全县规范村(社)政务服务事项代办工作以来,115个村(社区)共代办政务服务事项18473件,办结18466件,办结率99.96%。

4.推进乡镇赋权扩能,下沉一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群众办事

按照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实第一批“书记领航”项目的通知》(〔2022〕—7)和《师宗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计(2022-2024)》(师发〔2022〕38号)精神,在县委编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扩能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根据《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制定了《关于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实施方案》,经召开会议研究梳理并征求各乡镇(街道)意见,最终形成了《师宗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第一批)》,完成乡(镇、街道)行政职权清单梳理89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77项、赋权清单梳理62项。第一批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42项,组织赋权事项培训80余人次。

5.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实现了电子化交易及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全覆盖。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迁移上云工作。加快实现从依托有形市场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交易和监管。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100%,资金支付率100%。2023年8月,在原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对现有功能区进行适用性改造,完成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评标设施设备更加完备,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跨区域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打破了空间地域限制,解决了本地专家“熟面孔”、资深专家短缺的问题。2023 年1-9月,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组织开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108项,(其中:政府采购交易36项,工程建设交易53项、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5项,国有产权交易14项),成功交易105项,成交金额203961.19万元,节约资金1649.11万元,增值资金55.82万元,节约率1.18%。

6.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制度

一是县行政审批局设立审批服务监督直通车,分别位于市场准入股、社会事务股、投资审批股办理窗口。二是压实责任,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明确责任领导和监督人员。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通投诉电话、投诉电子邮箱,在政务中心大厅显眼位置摆放意见箱,工作人员根据反映的情况,做好记录,涉及“差评”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结果,随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可随时随地通过以上方式将反映问题转有关部门办理,做到投诉举报、交办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全流程办理。压实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人员责任,建立“日巡查,月总结”制度机制,并完善办件台账。按照每件投诉件举报件办理时限为10天的要求,及时对投诉件进行办理,杜绝出现超时办件、应付式办件等情况。2023年,接到群众营商环境投诉6件,已销号6件,办结率为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政务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市场准入股、社会事务股、投资审批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师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纳入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所属单位为单独公开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所属部门所有账务纳入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核算,未单独开设账务。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3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07万元,占总收入的97.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00万元,占总收入的2.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86元,下降2.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86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年中退休1人、调出1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导致比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0.00万元,增长2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行政审批工作业务费从而导致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3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45万元,占总支出的86.40%;项目支出99.72万元,占总支出的13.6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77万元,下降2.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50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退休1人、调出1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6.73万元,增长36.6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印章项目经费支出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3.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8.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7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房屋租金等支出30元、交易中心场所标准化建设经费支出30元、企业印章刻制专项支出27.29万,遗属补助3.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07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6%。与上年相比减少29.86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退休1人、调出1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3%。要用于行政运行相关事务支出人员工资支出、办公房屋租赁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6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控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87.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减少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5.79%,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导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末车辆编制调入本单位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从而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87.1%。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政务工作、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7万元,比上年减少35.30万元,下降58.6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计提经费减少导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1.36万元、印刷费0.02万元、水0.13万元、电费0.24万元、物业管理0.09万元、差旅费5.6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2.96万元、福利费4.75万元、其他交通费6.5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75.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43万元,固定资产50.3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1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1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物业费、水电费等。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3001111

附件列表: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210811516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