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师财建【2024】15号
  • 53032305033301000
  • 2024-10-21 18:32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301000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 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承担市政 公用事业建设、维护、管理职责。

6)承担园林绿化建设的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师宗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 关工作。

9)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至1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3,000.00万元,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60,000.00万元的108.12%。预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6,800.00万元、同比增长25.00%,完成市级下达三季度建筑业总产值目标任务;预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20.1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73%;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36,900.00万元,同比增长3.59%。

1.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是巩固提升省美丽县城创建成效。持续聚焦“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五大要素,全面提升省级“美丽县城”创建成果。目前,县城五个入城口提升改造,北入城口、贯冲坡、大同入城口、法雨已完成,师弥入城口提升改造正在实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00%。二是推进城乡污水管网建设。今年以来,实施县城供排水管网建设,已完成青春路、六松巷、挽澜北路等路段的污水管网建设,共新建污水管网3.2公里,改造污水管网12公里、雨污管网分流8公里。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预算总投资35,000.00万元,已完成投资8,760.00万元,目前已完成滤布滤池浇筑、池壁外侧防水、絮凝沉淀池浇筑,正在进行工艺管道安装。已完成通源大街帝豪大酒店至北入口收费站路段道路标线标识3.52公里。完成集镇污水管网改造30公里,村庄污水管网9公里。完成师宗县城乡垃圾环卫一体化方案编制工作,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工作。三是启动“绿美”城市建设。投资21,400.00万元,启动城市公园、绿美街道、绿美街区等城市绿化美化建设项目88个。目前,已完成绿美街道11条、绿美街区18个、绿美社区22个、小游园14个、城市绿道8.4公里,通过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方式补植增植乔木9,000余棵,灌木、地被18万㎡。建成区绿地率40.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3㎡/人,公园绿化服务半径覆盖率90.56%,万人拥有绿道长度2.31公里。其中,师宗县通玄河·河滨公园绿化美化建设及通玄河治理,是师宗县绿美城市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集河道治理、公园建设为一体,把通玄河·河滨公园与周边观音阁、天台山两座山融为一体,极大地提升了公园空间格局,公园面积拓展30万㎡。完成河湖清淤疏浚7万㎡,建设生态驳岸3公里,铺设雨污管网4.3公里,拆除临违建筑5,000㎡、新建登山步道4.7公里,种植云南樱花2,400余棵,其他乔木6,000余棵,灌木4,700余株,地被4.5万㎡。四是强化城市防洪排涝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完成窨井盖加装防坠网安装3,000余套,更换雨篦子640套、窨井盖367套,新安装凤凰大道、丹凤路、凤竹路等重点路段雨箅子497套,共清理县城排水淤泥770方,疏通雨水堵点1,726处,进一步解决城市内涝老大难问题。五是实施城市黑网进行全面检测,共检测出污水管网漏接、错接等问题22臭水体消除工作。已对县城已建成的53公里污水管3个,并全部修复完毕,污水跑冒滴漏的情况得到有效解决。针对污水无法自流进入县污水处理厂的城南片区、城北片区和小石山片区,实施了3座污水泵站建设,污水收集能力提高一倍以上。此外,有效解决了福胜大酒店旁污水排放问题。我县污水集中收集率逐年上升,2022年县城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1.72%,较2021年增长24个百分点;2023年污水集中收集率将达到60.00%;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达100.00%;率先在全市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实行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监管。六是实施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建设。完成青春巷、南通街、北门街、通秀公园、通玄小广场等亮化工程,完成师宗民族文化广场音乐喷泉工程。

2.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

2023年,计划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164套,目前,两个项目点均于今年4月份开工建设;2023年,预计总投资1,320.55万元,计划改造5个老旧小区245户,分别是:金盾小区、师宗县新华书店片区(含供销社、医药公司、农资公司)、师宗县腾达步行街小区、师宗县国土小区、师宗县公安小区(兴师路),涉及小区占地面积1.8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房屋33栋,户数245户。截至目前,已开工245户、开工率100.00%。项目完工后,又将极大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有效提升幸福生活指数!目前,全县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100.00%,已建成红色物业管理试点小区3个,正在推进3个。已发放一季度租赁补贴210户15.43万元。

3.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持续推进御龙苑、宏华湖山漾月、文笔南山小区一期、凤凰别院、石湖华园、师宗曼城、石湖尚院等7个房地产项目;文笔佳苑、国禹一号两个房地产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4.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

按照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原则和“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改造要求,持续加大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力度,确保农村危房动态清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计划实施抗震改造105户,目前,已开工105户,开工率100.00%;竣工105户,竣工率100.00%。持续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管理,对全县农村住房开展安全性排查,共排查农村住房62,388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485栋已销号484栋,1栋正在整治。

5.持续抓好安全维稳工作。

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现场巡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受监项目工程质量100.00%达标,遏制大的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共有在建项目9个,共开展建筑安全巡查32次230人次,未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完成康福家居生活装饰广场(现居然之家师宗店)、大同同盛佳苑两个“烂尾楼”整治,进一步解决建筑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社会维稳工作。目前,师宗县康福家居生活装饰广场、大同“同盛佳苑”项目均实现复工复产、市场营销。

在工作中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用地难”问题。如绿美城市建设项目绿道建设(文笔公园外环线)存在征地纠纷,当地群众阻挠现场施工,导致施工进度缓慢。二是“审批难”问题。如绿美城市建设项目,通玄河-河滨公园道路扩建涉及军事光缆改迁,目前按部队要求进行了改迁程序上报,在等部队审批,目前道路扩建项目已停工。三是“资金难”问题。如新师北路下穿南昆铁路段项目,由于资金紧缺,正在与云南铁路局对接建设资金问题,一时难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房地产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招标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人防指挥信息和工程建设股。

所属单位8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师宗县村镇建设办公室;

3.师宗县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4.师宗县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5.师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6.师宗县房屋安全鉴定办;

7.师宗县园林绿化站;

8.师宗县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室。

纳入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所属单位未单独公开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所属部门所有账务纳入我单位局机关统一核算,未单独开设账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2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1辆公务用车用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业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2,02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23.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374.40万元,增长118.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374.40万元,增长11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师财预〔2023〕136号(曲财债〔2023〕43号)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至十五期)转贷资金增加25,0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2,02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17万元,占总支出的2.82%;项目支出31,120.43万元,占总支出的97.1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374.40万元,增长118.6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0.90万元,下降18.20%;主要原因是师编办〔2022〕14号师宗县国防动员改革李永鸿、杜书生、许照文3人划拨到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支出增加17,565.30万元,增长129.58%;主要原因是师财预〔2023〕136号(曲财债〔2023〕43号)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至十五期)转贷资金增加25000.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3.17万元。其中:基本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3.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120.4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781.34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其中2023年1至7月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激励奖补前期经费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前期经费;

师宗县疫情防控隔离板房项目支出779.0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疫情防控隔离板房建设;

师宗县疫情防控隔离酒店改造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疫情防控隔离酒店改造;

2015年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城镇基础设施中央专项资金支出23.19万元,主要用于荣海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支出37.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龙庆、五龙等乡镇垃圾热解站;

2020年排水设施建设第三批中央预算专项资金支出364.0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防洪排涝项目建设;

2023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76.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师宗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以及垃圾分选循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师宗县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5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师宗县胜坚置业有限公司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费;

西交集团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217.78万元,主要用于云南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开行贷款还本付息217.78万元;

2016至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164.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师宗县农村危房改造费;

2023年中央补助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支出73.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师宗县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费;

2019至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976.0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2019至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出101.0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93%。与上年相比增加2,374.4万元,增长51.07%,主要原因是师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增加1,530.00万元,师宗县疫情防控隔离板房建设及酒店改造支出增加290.00万元,2020年排水设施建设第三批中央预算专项资金支出增加149.00万元,师宗县城市路灯电费及绿化、市政、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增加256.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经费46.34万元,委托第三方开展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第五次经济普查清查项目7.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30.76万元;师宗县疫情防控隔离板房建设779.0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2023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师宗县垃圾分选循环项目前期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2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15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6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9%。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租赁补贴发放、住房公积金、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师宗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大普安煤矿瓦斯超前治理项目奖补资金支出20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4.7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77%,完成年初预算的95.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2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3%,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6万元,增长135.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9万元,增长16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39.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未付的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师宗县美丽县城创建、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巡察、建筑安全巡察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到师宗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86万元,比上年减少61.64万元,下降33.96%,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结束,我部门的办公费降低21.70万元、维护费降低48.1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物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业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00,767.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9.79万元,固定资产53.1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97,285.77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898.5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813.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减少15.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3.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5.0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1.0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301111

附件列表: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