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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师财建【2024】15号
  • 53032305033401000
  • 2024-10-21 16:38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401000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相关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设、园林绿化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等方面作承担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规划执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作。

(3)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和执法业务水平教育训工作。

(4)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作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作。

(5)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立城市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

(6)负责对县城成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管理、房地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集中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作负责数字城管系统设、运行作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指挥调度和数据汇总、研判作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综合管理整治和专项整治。

(7)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5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98号)精神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县自然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按省、市、县政府批准的执行。

(8)完成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队伍建设坚强有力。强化理论学习。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这一主题主线和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作的强大力量。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主题党日12次召开部会议12次党员大会12次组织全体党员上党课4次。熟练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3+X等学习平台抓好理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作风建设。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主线,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开展队列训练144场次、法律法规学习86场次,开展廉政教育6次、廉政谈话26人次,警示教育8次。三是强化思想防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舆论引导,时刻关注网络、信访等动态,确保全局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可管可控。一年来,办结12345投诉案件156件,来电来访185件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8期,报送政务信息150篇。

2.市容市貌整洁规范。市容市貌管理长效。开展综合整治24次,专项整治96次,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五包1.92万户次,纠正出店经营1.61万户次,清理流动摊点5400余个,清理小广告8293处(幅),实施行政处罚502件。劝导规范车辆停放2.4万辆次,拖移乱停乱放车辆173辆次。环卫清扫保洁见效。通过安装17套环卫车辆视频监控终端,146套环卫工人感知终端,适时对环卫工人及清扫车辆工作状态进行监管,提升清扫保洁质量。清理卫生死角600余处,清洗果皮箱800余个、垃圾桶70余个,冲洗污渍点1080处,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4.96万吨,处理渗滤液2.38万立方米。三是违建清理整治有效。累计查处违法违章建设28起2815.08平方米,依法拆除20起2610.08平方米,整改8起205平方米;审批占道施工335起、道路开挖5起,查处非法开挖人行道2起,联审联批临时性占道施工185起;查处散体货物运输车辆1000余辆次,立案处罚191起;检查大型施工工地12家,立案调查6起,处罚5起,规范施工围挡6处。四是数字城管运行高效。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实时掌握主城区的街面秩序,及时发现处置城市管理问题。一年来,发现处置问题29739条。其中:市容市貌出店经营、流动兜售、沿街晾晒1928;共享单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11256条;街面脏、乱、差、果皮箱、垃圾桶满溢爆桶9789条,私搭乱建、占道装修192件,音柱喊话劝导962件。

3.民生实事全面提质。全面推进师宗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7337万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已签订、项目场平已完成,四大主机设备进入设计阶段。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办公用房及主厂房建设。做好填埋场封场后垃圾去向问题。与邻县罗平、泸西垃圾焚烧发电厂对接协商,达成并签署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协议(在师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运前,生活垃圾可运至罗平、泸西焚烧处置),有效解决新、旧处置方式交汇误差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去向问题。截至目前,已运送至罗平、泸西处置生活垃圾共计3857.03吨。紧盯小切口解决大民生。开展道路停车收费乱象专项整治,在原有停车泊位的基础上,在兴师路、文华路、凤竹路等路段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3575个,缓解车辆停放供需紧张。积极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先后到五龙、彩云、雄壁、高良、丹凤等乡镇(街道)开展业务调研工作,并对执法事项进行培训,积极推动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五是认真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等决策部署。从培养、锻炼、识别干部的高度,完成驻村工作队员集中轮换工作,听取驻村工作汇报8次。六是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分别与民洁、国众两家环卫公司及青桔和松果两家共享电动车公司开展法治教育结对共建活动4场;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普法13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装备股、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股,市容环卫监察中队,规划监察中队。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师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纳入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所属单位未单独公开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所属部门所以账务纳入我单位局机关统一核算,未单独开设账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22人,主要是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的协管员121人和单位职工遗属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2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2人。年末城市协勤人员121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34辆,特种作业车辆17张编制,17张业务用车编制。2023年11月报废车辆4辆。在编实有业务用车9辆。2019年3月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未给我单位车辆编制。2019年3月机构改革前,我单位就一直在用着2013年与县住建局划分时所用的巡逻、执勤用车共7辆,后因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6月我单位经国资委协调从凤城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借用微型车等6辆作为我单位公务用车,另外从县上的公务用车平台借公务用车1辆,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79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5.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9.48万元,增长8.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城管工作经费也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79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34万元,占总支出的32.27%;项目支出1893.51万元,占总支出的67.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9.48万元,增长8.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63万元,增长3.75%。项目支出增加196.84万元,增长11.60%。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8月新增退伍安置事业人员1人,10月调出事业人员一名,所以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上的增加和项目支出中城管执法工作经费支出的增加以及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费用的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2.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63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上有所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2.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万元。人均支出6.22万元(含121名协管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3.5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万元。具体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29.48万元,增长8.94%,主要原因为:城管执法工作经费和保洁费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管执法经费323.8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发生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及执勤车油料费、修理费等支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费用1556.59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支出,保持城市公共场所及市内道路环境干净卫生。

3.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费用12万元;主要用于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支出。

4.行政单位养老支出费用1.11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遗属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5.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9.48万元,上升8.9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上的增加和项目支出中城管执法工作经费支出的增加以及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费用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工伤保险等费用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3%。主要用于循环经济产业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7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0%。主要用于:⑴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用于职工及协管员的工资支出;⑵城管执法用于城管工作中和各项费用支出;⑶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用于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支出费用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主要原因2022年度决算数也是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的公用经费正常拨付,而上年度的公用经费财政未划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用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13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52万元,固定资产71.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3.6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0万元;处置报废车辆4辆,账面原值42.5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车辆固定资产增加导致固定资产净值的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573.60万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支出1556.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2.14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缴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401111

附件列表:

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