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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
  • 师财农(2024)49号
  • 53032311062801000
  • 2024-10-21 16:08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62801000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拟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

.负责统筹协调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扶贫、中央和省、市定点扶贫、“万企帮万村”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市驻师单位等的挂包帮扶工作。

.负责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

.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业务指导、贫困退出、成效考核、绩效评价工作。

.负责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的督查督办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产业扶贫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

10.完成市扶贫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监测帮扶,防止返贫致贫。一是坚持动态监测。严格落实《曲靖市进一步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十条措施》,做到“一月一动态、一月一监测、一月一调度”,构建了“县乡村组排查无死角、行业部门数据共享无障碍、帮扶对象日常监测全覆盖、帮扶措施兑现落实全到位、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全方位”的防返贫监测帮扶运行机制。二是及时精准识别。严格落实“一月一动态”常态化排查和半年一次大排查工作机制,通过农户申请、干部走访以及部门筛查三种途径,排查发现疑似“三类人群”。2023年新识别“三类监测对象”172户503人。三是落实精准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进行重点帮扶,及时落实“一户一档案、一人一措施、一对一干部包保”的“三个一”帮扶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师宗县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总规模为 18011户76240人,其中,监测对象1647户6288 人,已累计消除风险户1235户4979人,占比79.18%,剩余未消除风险 412户1309人,均已落实“一户一台账、一人一措施、一对一干部包保”的“三个一”帮扶措施。政府救助平台累计申请739件,办结738件,办结率99.86%。

2.夯实富民基础,筑牢增收机制。逐村逐户全面摸清了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情况,制定《师宗县2023年脱贫人口财产性收入增收方案》、《师宗县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六个一批”实施方案》、《师宗县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增收方案》等方案,促进全县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一是抓实稳岗就业促增收。聚焦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劳动力,扎实开展务工情况大排查、岗位信息大推送、就业政策大宣传、省外稳岗大走访、转移就业大输送、职业技能大培训等工作,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不折不扣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政策,积极对接本地企业吸纳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业二是发挥扶贫资产效益,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另起炉灶一批”的思路,引入市场机制,分类解决部分扶贫项目建而未成、成而未用、用而不好的问题,防止出现扶贫资产闲置,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探索“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党员示范户+脱贫户”产业发展模式,带领群众组织化发展产业,夯实群众增收基础,特别是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扶持的经营性项目,必须与脱贫户、监测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有产业发展意愿和条件的脱贫人口产业帮扶“双绑”覆盖率达100%。2023年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为15045.34元,同比增长15.99%,居全市第3,高于全市平均增幅0.5个百分点。

3.巩固“三保障”,推进成果提质增效。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实现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 98%,无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100%;保持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总体稳定,建立三级包保网格责任制,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实行每月动态监测,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签约率达100%。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排查工作,实施抗震改造105 户,实现了“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目标。持续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责任,积极推进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建设,惠及农村集中供水人口36.8万人,农村供水人口38.2万人,实现农村集中供水保障率96%以上。

4.多措并举,狠抓政策落实。一是强化衔接资金项目建设。2023年师宗县到位财政衔接资金12,450.42万元,涉及项目34个,其中,产业项目16个,涉及资金7,738.00万元,占总资金62.2%。目前,项目开工率100%,资金拨付率100%。二是持续开展小额信贷工作。做精小额信贷,探索“5+5+N”信贷模式,2023年全县新增发放小额信贷9,878.71万元,完成10月20日省、市新下达任务数9584万元的103.08%;贷款余额2250户12,241.21万元,逾期27笔70.12万元,逾期率0.57%;兑付贴息资金2419笔99.89万元,贴息资金严格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要求兑付到群众手中。三是严格落实雨露计划政策。严格按照雨露计划项目要求,面向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宣传雨露计划政策,全面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目前,实施春季“雨露计划”1577人、补助资金695.3万元。四是强化沪滇协作帮扶。上海市和宝山区持续开展对口帮扶,认真落实高层互访和人才交流计划,加强与上海宝山区主动沟通对接,做实区域协作,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配套、社会治理、美丽村庄建设等重点任务,2023年共投入沪滇资金3,800.00万元,实施沪滇项目12个;积极与上海方联系对接,争取社会力量帮扶。目前,师宗县销往东部地区的农畜牧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金额为6740万元,师宗县共收到上海各界捐款、捐物231万元。五是加强稳岗就业帮扶。2023年,脱贫劳动力培训15307人次,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5191人次,创业培训279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3537人,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100%;“点对点、一站式”组织化集中输送2275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1484人就近就地就业。六是持续加强民生政策帮扶。全力落实兜底保障措施,2023年全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0962户1848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722.90万元;城乡特困人员588人,累计发放供养金及护理补贴665.03万元;城市低保对象634户95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12.12万元。

5.实施乡村建设,构筑宜居家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千万工程”为指引,以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设为抓手,围绕“立得住、叫得响、可持续、能复制”的目标,按照“点上建精品、线上出特色、面上抓提升、倾力补短板”要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绿美乡村、“四美家园”等示范创建。2022年以来,共投入各类资金3.4亿元,着力实施了“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农文旅融合项目,古城社区精品示范村、水寨村“四美家园”、五龙乡绿美乡镇、古城村省级绿美村庄等一批示范点。2023年启动五龙乡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乡镇、红土村、狗街村精品示范村和40个美丽村庄建设,稳步推进竹基镇省级绿美乡镇、下宜卡村省级绿美村庄和70个市县级绿美村庄建设。丹凤白午厦、葵山镇冒水洞等7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你超我赶、各具特色。通过示范创建,探索出一系列可持续、可借鉴的发展模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了师宗样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及一个事业站所,包括综合股、项目规划管理股、产业金融扶贫股、帮扶协作股、统计监测考核评价股、师宗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分别是:

  1.综合股。负责机关文秘、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信访、人事、财务、固定资产、会务、接待、保卫、机构编制、车辆安排、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内部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督查督办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批件和党组决定事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起草、宣传扶贫政策和制度措施,监督扶贫法规执行;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材料,制定完善机关规章制度;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负责配合县纪委做好全县脱贫攻坚的督查巡查、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和各级各类考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指导。

  2.项目规划管理股。负责编制扶贫发展规划、脱贫攻坚方案计划和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负责统筹协调做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规划;负责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评价;负责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和审计工作。

  3.产业金融扶贫股。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及有关承贷机构做好扶贫到户贷款、金融扶贫政策的落实、指导、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完成师宗县脱贫攻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内的各项任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金融、电商、旅游、光伏、构树等产业扶贫工作。负责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台账和各类扶贫资金落实情况的统计、上报、通报工作。

  4.帮扶协作股。承担县“挂包帮、转走访”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中央和省定点扶贫、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驻师单位等县内单位挂包帮扶工作。承担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负责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协助做好援滇项目规划编制、组织实施、资金监管工作;负责社会扶贫、集团扶贫、“万企帮万村”、民主党派联系等工作;负责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规模、分布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销号工作;负责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及脱贫退出程序管理和考核办法;负责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办公室职责分工任务;负责督促协调完成年度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负责抓好扶贫安居工程建设;负责联系师宗县老少边穷地区建设促进会。

  5.统计监测考核评价股。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和监测指标体系;负责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建设、监测、管理和维护全市扶贫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全县脱贫攻坚各类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滚动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计划的制定、上报、下达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成效和贫困退出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配合第三方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的考核结果运用上报、通报工作。

  6.师宗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各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

1、师宗县乡村振兴局

2、师宗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纳入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所属单位未单独公开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所属部门所有账务纳入我单位局机关统一核算,未单独开设账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含行政工勤编制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3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0.83万元,占总收入的99.1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0万元,占总收入的0.8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6.64万元,增长31.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6.14万元,增长32.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50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雨露计划兑付资金及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96万元,占总支出的25.01%;项目支出923.38万元,占总支出的74.9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6.64万元,增长31.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00万元下降4.35%;项目支出增加31.06万元,增长50.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雨露计划兑付资金及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7.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7.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3.3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比2022年增加了310.64万元,增长50.70%。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雨露计划兑付资金及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具体开支和开展工作情况为:

  1.2023年沪滇工作经费10.00万元;

  2.2023年组织工作经费0.50万元;

  3.2022年第四季度小额信贷贴息、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27.68万元;

  4.2023年项目管理费80.00万元;

  5.2024的雨露计划补助资金695.30万元。

  6.雨露计划+培训费8.90万元。

  7.2023年春节慰问乡村振兴一线干部慰问费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83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上年相比增加296.14万元,增长32.03%,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雨露计划兑付资金及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3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项目管理费、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雨露计划补助、沪滇工作经费、雨露计划+培训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4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59%,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3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超预算支出0.39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接待费年初无预算,但在实际工作中又发生的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1.70元,下降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50.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陪同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到乡(镇、街道)检查验收项目,以及到上级部门开会出差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包保组、市收入检查指导组8批33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6万元,比上年减少10.03万元,下降33.21%,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28.0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费、单位正常运转的水费、电费、差旅费、办公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师宗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6.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5万元,固定资产14.2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3.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62801111

附件列表: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