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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1)制定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
(2)协调解决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2.负责开展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
(1)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五进”活动各项措施和交通安全教育工程;
(3)参与城乡道路建设规划,规范辖区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组织开展“畅通工程”和“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
(4)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政府提出排查情况及治理建议;
(5)负责拟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推进落实“四长”责任制落实;
(6)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依法移送起诉;
(7)全力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8)负责辖区内“五种”车辆车驾管业务;
(9)负责实施交通安全警卫和特勤任务。
(10)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公安局坚强领导下,在市局交警支队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导向,以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实施为牵引,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交通安全风险预测预警、源头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违法精准查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业部门协同共治、交通治理工作保障等“六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查处严重交通违法“百日整治行动”、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摩托车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新一轮百日攻坚、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冬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农村地区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470起,同比上升10.3%;死亡事故16起18人,起数同比上升6.7%,人数同比上升20%;伤人事故773起1070人,起数同比上升4.6%,人数同比上升5.9%;直接经济损失68.752万元,同比下降28.3%。(1月1日至12月31日)
2、道路交通违法查处情况。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56026起,同比上升28.5%;其中,现场查处交通违法101299起,同比下降10.4%;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54727起,同比上升556.5%;行政拘留546起,同比上升11.4%;移送追刑201起,同比下降14.1%。无证驾驶3503起,同比下降16.6%;酒醉驾1179起,同比上升22.4%;违法超员4192起,同比下降42.4%;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813起,同比下降78.7%;货车超载147起,同比下降54.1%;不戴头盔25865起,同比下降0.2%;不系安全带36019起,同比下降1.9%;涉牌涉证8781起,同比下降10%;疲劳驾驶302起,同比下降54%。(1月1日至12月31日)
3、今年共办理机动车落户14194辆,同比下降0.025%;机动车检验7755辆,同比上升28.42%;摩托车驾驶人培训5921人,同比上升58.31%;驾驶人年度审验13441人,同比下降0.02%;驾驶人年度换证13544人,同比下降0.01%。(1月1日至12月31日)
4、工作开展情况
(1)狠抓队伍教育管理。大队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总方针,认真履行新时代公安交警职责使命,努力锻造新时代过硬公安交警队伍。一是坚持党建引领队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支部规范化建设、“互联网+党建”等各项重点任务,共组织召开支委会12场次、党课4场次、党员大会4场次、组织生活会4场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努力实现队伍零违纪,促进公安交管工作提档升级。二是大队班子对分管民警辅警每月开展一次民警辅警党风廉政谈话,时刻提醒、警醒,将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执行县局《队伍记分管理实施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进行记分,共记分民警4人,辅警9人。四是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紧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大问题,通过自查、多方位收集各类问题线索50条,并逐一对照整改,先前通过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评先创优资格、记分、通报等处理民警2人,辅警4人。
(2)强化协同共治。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2次,推动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形成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以交安委名义下发各类文件8份,以交安委办公室名义下发各类文件25份,统筹召开交安委工作会议8场次,有力推动各乡(镇、街道)、各交安委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聚焦高风险驾驶人。严格按照“四个逐一”和“双通报双签收双教育”制度要求,采取“锁定+通知催告+四个逐一+解锁”的安全教育管理方法整治1555名高风险驾驶人,其中第一批701名,第二批239名,第三批119人,第四批496人;高风险驾驶人已整治1545名。二是聚焦重点隐患车辆。对全县1081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两客一危”、面包车、重型货车挂车等重点隐患车辆,组织警力,采取电话短信点对点通知、上门查找面对面督促等方式,充分运用布控查缉、路面查处等手段,见人见车推进治理,整治完毕1073辆,整治率99.26%。三是聚焦道路安全隐患。共排查治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06个,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治225个,低成本治理182个,标准化治理43个、标准化治理率达22.6%。市交安委交办的23个隐患点段已全部治理;市级、县级挂牌17个已全部整治;协调交通部门建设156公里生防工程,改造6座危桥(已全部开工)。四是聚焦重点运输企业。紧盯“四类企业”和“四类场站”,联合交通、文旅、运政、应急、能源等部门,常态化对客货运输企业、货运场站进行全面摸排检查11场次,对问题突出的重点运输企业、源头装载企业开展集中约谈提醒6次,整治高风险企业1家,纵深推进重点企业行业监管,强化警示教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4)强化路面交通秩序整治。一是紧盯重点人群“管”。根据学生集中返校、群众集中务工的出行特点,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重点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货车非法改装、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无缝隙”管理有效降低路面肇事风险。二是紧盯重点时段“巡”。紧盯早晚高峰和傍晚三个重点时段,围绕国省道、县乡道、农村主要道路和“两客一危一货一挂一面一网一摩”等重点车辆,执行错时巡逻工作制度,通过提早上岗、推迟下岗、午休轮岗等勤务模式填补路面管控盲点。三是紧盯重点路段“控”。深入分析、摸排辖区货车非法改装车辆出行及“飙车”“炸街”规律特点,先后在小石山水库旁、彩云镇口、竹法线与法荫线交叉口设置临时查缉管控点严查货车非法改装,共查处货车非法改装交通违法1452起,处以500元罚款1321起,督查拆除栏板557辆次,拆板率达90%,本地257辆货车非法改装“一车一档”已建立资料档案231辆,建档率89.9%;在荣海新区、文笔公园、丹凤东路等通行条件较好的路段查缉“飙车”及“炸街”违法行为,共处罚“飙车”“炸街”交通违法行为5起,有效降压了货车非法改装及“飙车”“炸街”的肇事风险。四是紧盯重点违法“查”。严查酒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涉牌涉证、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整治措施不变,整治力量不减,整治声势不降,现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1299起。完善派出所交管工作考评办法,指导督促农村地区派出所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7959起,同比上升62.2%,特别是酒醉驾查处503起,同比上升116.8%。
(5)强化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健全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加强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科技建设,健全道路交通疏堵保畅社会联动机制。一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制定县城交通网格化责任管理措施,实行交警大队领导、城区中队民警包片、城区中队辅警包路段的包保责任制,确保城区道路有序、畅通。二是强化科技管控。积极请示报告完善城区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等智能化交通管控设备建设,今年新增建设交通信号灯2组,投资300余万元新建电子警察15个路口共31套。三是优化勤务机制。按照“高峰守点、平峰巡线”勤务机制,加强对重点路口、重点时段的警力投放和秩序维护,强化城区交通管理,与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联勤联动,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四是强化改革引领。以师宗县城市交通秩序整治“一件事”模块化运改革工作为契机,持续推进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特别是针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五是落实限行措施。城区道路实行限行措施,县城主干道实行每日7:00-21:00禁止大中型货车、拖拉机、专项作业车在限定区域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运除外)、畜力车在限行区域通行措施。今年,共在城区查处乱停乱放、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54727起,同比上升556.5%。确保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文明、规范。
(6)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推进建设阵地宣传。在全县115个社区、行政村以及中小学显著位置,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栏230个、摆放宣传展板480块、悬挂宣传横幅190余条、刷写墙体标语20条,组织农村“大喇叭”每日定时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宣传覆盖面。二是深化网络媒介宣传。组织全县115个村(社)重点车辆驾驶人组建交通安全宣传微信群,适时发送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安全驾驶等相关视频、链接370余条次。充分利用双微、交管12123短信平台推送提示警示信息500余条,潜移默化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三是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七进”宣传活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意识巡回宣讲、“平安童行”宣讲等宣传活动10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5万余份,与全县9.15万名中小学生家长签订承诺书,向农村地区5.9万名中小学生家长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结合市局下发的警示教育片,将辖区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素材,在每次宣讲活动中进行播放、讲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身边人,同时组织单位职工、重点驾驶人深入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14场次,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中队、警保中队、法制中队、涉车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车管所、机动中队、麒师高速中队、指挥中心、城区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行政人员超编原因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独立核算,人事并未独立,人事与师宗县公安局在一起,因此出现超编情况。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10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197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2.59万元,占总收入的98.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4.82万元,增长32.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4.82万元,增长31.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0.00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补缴以前年度未执行的养老保险形成增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196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86万元,占总支出的58.32%;项目支出819.78万元,占总支出的41.6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8.88万元,增长32.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3.86万元,增长17.87%;项目支出增加305.01万元,增长59.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补缴以前年度未执行的养老保险形成增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6.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7.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9.7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业务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业务装备购置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2.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9%。与上年相比增加464.82万元,增长31.24%,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补缴以前年度未执行的养老保险形成增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75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及各类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2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4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1万元,决算为3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1万元,决算为38.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46%,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1万元,决算为3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61万元,增长2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1万元,增长1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三月三安保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9万元,比上年增加27.66万元,增长88.60%,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多,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251.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21万元,固定资产1111.0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4.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3.4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3.4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管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5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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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