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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决算公开目录

  •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师财行【2024】32号
  • 53032318021601000
  • 2024-10-21 12:37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16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共师宗县委政法委)是中共师宗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师宗建设、法治师宗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相关工作。

5.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6.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7.协调指导政法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县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

8.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9.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10.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1.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12.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县法学会。

13.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聚焦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依托三调对接、四级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以案定补机制,全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力度,大力推进积案和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落实司法救助工作。

二是聚焦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以开展命案防控“6+2”专项行动为主线,建强基层党组织、网格化服务管理两个体系,健全风险隐患源头管控、普法宣传常态化、风险隐患末端防处三项机制,坚持打击整治违法犯罪、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四力齐发,落实矛盾纠纷和特殊群体服务管理“8项机制,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抓好网格化服务管理,不断优化网格设置、建强网格队伍,健全完善专责网格员教育培训、待遇保障、考核激励等机制,推进网格实体化运转,构建精细化网格管理体系。

三是聚焦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按照党中央委、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健全完善常态长效机制,突出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巩固和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强化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聚焦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扎实开展政治督查,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不断提高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设置内设机构5个,包括:政治部、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

所属单位0个。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师宗县社会治理中心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所属单位未单独公开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所属部门所有账务纳入县委政法委机关统一核算,未单独开设账务。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人员超编2人,因机构改革前调入领导造成超编。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离休1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离休0人,退休9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9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04万元,占总收入的92.0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35万元,占总收入的7.9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00万元,增长2.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35万元,下降5.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1.35万元,增长313.50%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2023年以前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2023年账务调整后进入其他收入中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8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58万元,占总支出的82.95%;项目支出66.12万元,占总支出的17.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96万元,下降5.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99万元,下降15.94%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较上年相比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7.03万元,增长127.29%主要原因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1.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5元,占基本支出的6.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1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师财行〔202320号(曲财行〔2023104号)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经费20万元,师财预〔20231号扫黑除恶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日常开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等;师财行〔202348号(曲财行〔2023265号)2023年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补助资金1.0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师财预〔20231号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面支出;师财预〔2023175号网格员工作物品购置经费12.47万元,主要为网格员配备必要办公物品,推动网格治理工作规范运行;维护烤烟收购秩序工作经费20.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开支、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等;师财预〔20231号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专项经费1.91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面开支;师财预〔202330号维稳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支出;师财行〔202318号、曲财行〔202375号“平安细胞”建设补助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0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0%。与上年相比减少21.55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2023年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开支、政法综治维稳业务开支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公用开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3.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78%,完成年初预算的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委政法委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公经费开支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87万元,增长23.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增长11.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0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老化严重,修理费增加0.37万元市域社会市级模拟验收增加接待费0.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和乡镇(街道)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5万元,比上年减少25.88万元,下降54.56%主要是因为财政资金困难,运行经费预算不能有效保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71.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96万元,固定资产28.1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1601111

附件列表: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