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梁永春申请办理坐落于师宗县湖滨路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梁永春、陈翠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中的房产于2003年08月8日由原房主吴春山过户至梁永春、陈翠芬名下(房屋证书号为:师房权证(2003)字第07366号、师房(2003) 共字第13940号),但国有土地使用证师土国用(2000)字第0336号仍在原房主吴春山名下,现无法联系到原房主吴春山来配合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国有土地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