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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4〕046号

  •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 2024-07-29 10:35

兹有师宗县路新社区居民刘云涛因保管不善,其持有的师土国用(2001)字第1527号土地使用证遗失,地号(50-1F08103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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