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20〕9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3〕13号)、《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2021〕-106)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适配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投资审批股(师宗至丘北高速公路师宗段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辅助人员2名,性别不限。
三、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连续失业六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且连续失业满1年及以上的其余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且未就业的人员。
(二)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专业不限。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
(四)能熟练使用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熟悉掌握基本的办公软件及信息处理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与相关单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的人员。
5.已就业人员或已享受过满3年公益性岗位或享受过就业相关政策救助过的;
6.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者;
7.注销营业执照不满一年的;
8.其他不适宜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师宗县金鑫花园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74-5755616)。
3.报名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规格为A4纸)、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2张。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由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收集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复审。由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出来后,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若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面试(总分100分)
1.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或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报名合格人数或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则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者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若因特殊情况影响不能如期举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计划组织、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适用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面试合格者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环节。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通过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将本次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及拟聘用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属于用人单位编制外合同用工,所招聘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并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期限为3年,期满自谋职业。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工资2000元。正式聘用后月应发工资待遇250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保险部分,不含单位应承担的保险部分),购买五大保险。
(三)聘用期间,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不能按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由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电话:0874-5755616
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监督电话:0874-5759366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