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一季度,县政府办公室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政府门户网站和“师宗县-政府”政务微博进行了检查,政府网站与政务微博运行正常,均达到合格标准。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