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师宗县民政局
  • 2024-01-26 10: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师宗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工作的总体要求,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养老服务等职责,持续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不断促进政务透明,强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师宗县民政局通过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公开养老服务信息14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名单公示12条,慈善总会信息1条,27条。

(二)规范办理依法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规范网上办事指南,提升社会公众办事便利性。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主管职责,切实加大推进、指导、考核、监督力度,扎实推进工作。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全年公开信息累计27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渠道、全链条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强化监督保障

贯彻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科室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门户网站信息目录报送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督促各科室增强工作意识,深入推进信息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努力改进。

(一)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政务微博、短信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三)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四)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