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20〕9号)和《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2021-106〕)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师宗县财政局拟面向社会通过考试方式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数量及招聘对象
会计人员,主要从事会计账务核算辅助等业务工作,拟招聘人数3人,不限男女。办公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辅助工作,拟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失业登记满1年及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会计人员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28周岁以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财会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徳、能够吃苦耐劳。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以上处分、现役军人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至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办公室人员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30周岁以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文史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办公室工作经验2年以上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徳、能够吃苦耐劳。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以上处分、现役军人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至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现场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在2023年3月6日-3月1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到师宗县财政局办公室(师宗县能源大楼506)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提供前述证件A4规格复印件各1份,以及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条件,由师宗县财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出来后,电话通知到报名者本人,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
(三)面试
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合格人数或参加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面试合格者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出现放弃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通过官网、公众号、自媒体等媒介将本次考试情况、体检考察情况及拟聘用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属用人单位编制外合同用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自谋职业。
(二)岗位补贴、保险补贴标准按目前我县及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同类人员政策执行。
(三)聘用期间,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不能按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师宗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师宗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日